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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胜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发文日期:20xx-01-07
来源: 通江县民胜镇人民政府
为高质量做好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根据《中国共产XXX程》《中国共**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通知》《巴中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县委关于换届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我镇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XX领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XX领导XXX关于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村(社区)“两委”换届部署要求,坚持好干部标准,鲜明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按章办事有机统一,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着力选好书记(主任)、配强班子、凝聚共识、激发活力,为巩固脱贫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加快建设“一区三地”和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县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工作重点
(一)合理设置职数。各村(社区)要根据建制村(社区)人口数量、幅员面积、工作任务等情况,合理确定村(社区)“两委”职数和村(社区)常职干部职数。
不涉改村党的支部委员会设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纪检委员1名;涉改村党的总支部委员会设委员5名,其中书记1名、纪检委员1名,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实行“一肩挑”的可设副书记1名;不涉改村村民委员会设委员3名,涉改村村民委员会设委员5名;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中,不涉改村常职干部职数原则上设4职;涉改村根据人口数量、幅员面积、工作任务等情况增加常职干部职数至7职;鹦哥嘴社区党的支部委员会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纪检委员1名,居民委员会设委员5名,常职干部设6名。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与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监察工作信息员)“一肩挑”。涉改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任村文书的村委委员应当纳入村常职干部管理,不涉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任村(社区)文书的村委委员应当纳入村常职干部管理,其他“两委”干部根据工作需要纳入常职干部管理。加大村(社区)“两委”其他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力度,尽可能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纳入村(社区)常职干部管理。
(二)严格人选把关。把政z*标准放在首位,大力选拔思想政z*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服务能力强、治理能力强的优秀人才,注重选拔致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人选应当是党的正式组织关系在本村(社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共党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应当有1年xx月xx日前)
1.制定换届工作方案。村(社区)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在镇工作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制定换届工作方案,明确职数结构、资格条件、选举方式、工作程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纪律要求等,责任到人、时间到天。各村(社区)于18日前将换届工作方案报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审核。
2.召开换届工作会议。镇成立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指导小组、工作专班分别开展工作,各指导组务必于20日前指导各村(社区)召开“两委”换届工作会议。
3.开展换届业务培训。镇围绕换届政策、法定程序、操作步骤、纪律要求、舆情监测、疫情防控、组织领导等重点内容,对参与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人员进行业务辅导,确保熟悉政策要求,精通操作流程。
(二)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xx月xx日前)
1.扎实开展民情走访。由指导组分村负责,统筹驻村、联村干部采取进村入户、集中座谈等方式,对村(居)民全覆盖走访,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宣传换届政策,掌握换届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切实做到村情选情、班子运转、党员现状、人选储备、群众诉求、风险隐患“六个清楚”,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报告党委研判,由党政主要领导分别带队逐一疏导化解;对本村(社区)优秀人才进行一次全覆盖梳理摸排,逐村(社区)建立有意愿参选人员台账,为针对性制定工作措施、细化选举操作流程提供科学依据。
2.扎实开展班子研判。各指导组对各村(社区)逐一走访调研、分析研判,与现任村(社区)干部、原任村(社区)干部、村(居)民小组长、后备力量等谈心谈话,全面掌握班子运行、思想动态、履职情况、干部储备、优化方向、群众反响、存在问题等方面情况,研究提出班子调整优化的初步意见,做好推行“一肩挑”的风险研判。
3.扎实开展排查整顿。对民情走访、班子研判中发现掌握的各类矛盾风险隐患,逐一分析研判,落实化解措施,12月25日前上报排查整顿台账。
4.扎实开展财务清审。镇成立财务清审小组调派财政、农业、各村主任等相关工作人员,于12月25日前完成各村(社区)资产资源资金、财务账务债务清理锁定、处置公示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注重收集党员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并公布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对发现的问题,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
(三)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xx月xx日前)
1.加强政策宣讲。发挥党的宣传动员优势,利用会议、标语、公告、微信等方式,广泛宣传换届选举重要意义、政策程序、工作安排、纪律要求等,把推行书记主任“一肩挑”等政策要求作为宣传的重点,做到家喻户晓。通过电话、网络或信函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与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联络沟通,动员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换届选举。
2.全覆盖谈心谈话。镇领导班子成员和驻村工作队,采取“一对一”“一对多”等方式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在职村(社区)干部、有参选意愿的村(居)民、离职老干部、乡贤名士、村(居)民小组长、党员、村(居)民代表、参选意愿强烈但未提名为候选人的村(居)民等“八个必谈”,切实把纪律讲明、把道理谈透、把思想做通,着力营造换届选举良好氛围。
(四)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阶段(20xx年xx月xx日前)
1.上报请示(20xx年xx月xx日前)。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换届选举有关事宜,向镇党委汇报并请示后,正式报送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镇党委及时研究批复,指导组负责指导做好相关筹备工作。
2.任务分工(20xx年xx月xx日前)。按照镇党委批复要求,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党员大会的筹备事项,明确宣传动员、酝酿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起草工作报告、准备会议材料、组织党员选举等工作任务。
3.确定应到会党员人数(20xx年xx月xx日前)。各村(社区)党组织与其隶属管理的党员全覆盖联系,不能回来参加选举的人员经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到支部汇总统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加党员大会选举的应到会人数,报镇党委批准,同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并在本村(社区)公告。党员因下列六种情形之一不能参加选举的,在征求党员本人和家属意见的基础上,报镇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①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②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③中止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④年xx月xx日前)。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于1月4日前研究制定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产生办法,进一步明确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镇党委研究推荐的工作程序和执行细则。村(社区)党组织要召开委员会会议,按照镇印发的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村(社区)推荐办法,并向党员群众公布,引导和鼓励党员、群众推荐。镇党委研究制定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推荐考察工作方案,明确推荐考察具体事宜。
5.开展民主测评(20xx年xx月xx日前)。各指导组于1月8日前到各村(社区)组织召开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对现任村(社区)干部和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任期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作为组织提名的重要依据。参加民主测评的群众代表一般应包括:村(居)民代表、村(社区)“两委”成员、村(居)民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村(居)民小组组长、辖区内“两代表一委员”、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等。
6.严格执行“两推”(20xx年xx月xx日前)。在测评会上,请全体党员、村(居)民代表、部分群众参加,推荐下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必要时由镇党委直接提名人选。
7.县级资格联审(20xx年xx月xx日前)。镇党委将村(社区)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资格审查名单进行资格初审后,报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会同纪检监察、政法、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和统战、司法行政、农业农村、信访等部门对候选人资格审查名单进行资格联审,排查是否涉黑涉恶、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否严重失信等问题,及时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并取消其资格,坚决把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挡在门外。通过联审的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由镇反馈给村(社区)党组织。
8.组织开展考察(20xx年xx月xx日前)。各指导组到村(社区)指导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结合“两推”和资格联审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镇党委组织考察,镇纪委协助做好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人选的审查和考察工作。考察后的人员名单及时反馈给村(社区)党组织。
9.开展谈心谈话(20xx年xx月xx日前)。根据推荐、联审、考察和研究情况,由镇党委对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全员谈心谈话,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由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起谈,重点做好不再提名人选、转岗人员的思想工作,引导正确对待进退留转。
10.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20xx年xx月xx日前)。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结合镇党委考察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下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和纪委委员(纪委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与镇党委沟通后,在全村(社区)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结束后,村(社区)党组织向镇党委上报确定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镇党委作出批复。
11.纪律承诺(20xx年xx月xx日前)。镇党委与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明确在换届选举中必须遵守的纪律要求。候选人预备人选作出书面承诺并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12.组织大会选举(20xx年xx月xx日前)。一是精心筹备会议。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要在镇村(社区)换届工作指导组的指导下,做好报告起草、文件准备、会议研究、下发通知、布置会场、组织选举等工作。报告由支部委员会委员集体讨论,充分征求意见后,报镇党委审定。会议时间确定后,将大会时间、地点、会期、主要议题、基本要求等书面通知参会人员。对外出的党员,书面通知要发到家属手中,并通过其他方式通知到本人,留存相关轨迹资料。二是严格组织选举。按照确认应到会人数、清点实到人数、奏(唱)国歌、审议通过议程、上届党组织负责人作工作报告、审议工作报告、酝酿候选人人选和监票人、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审议候选人人选、监票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指定计票人、候选人竞职演说、投票选举、报告结果、宣布当选人员名单、通过大会工作报告决议、组织新当选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发言、奏(唱)《国际歌》等程序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13.报告批复备案(20xx年xx月xx日前)。选举结束后,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要向镇党委书面报告选举情况。报告应包括党员大会的开会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选举结果,当选的委员、书记、副书记名单和获得票数。镇党委要及时作出批复,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14.抓好村(社区)党委(党总支)隶属管理党支部的换届选举等后续工作(20xx年xx月xx日前)。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班子产生后,村(社区)党委(党总支)要及时组织开展其隶属的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其支部书记的提名人选原则上为纳入村(社区)常职干部管理的党委(党总支)班子成员,其支部委员人选原则上为党小组长。镇党委要在党员大会闭幕后7天内组织村(社区)党组织新老班子交接,帮助新班子熟悉情况,开展工作;要专门同换届选举中落选退职的同志谈心谈话,落实好符合条件的离职离岗的村(社区)干部待遇,引导他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继续发挥自身作用,支持新班子工作。
(五)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阶段(20xx年xx月xx日前)
1.明确村(居)民代表(20xx年xx月xx日前)。核实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后推选的村(居)民代表,按照既定人数做好无履职能力和未履职村(居)民代表的替换补推工作,并将村(居)民代表名单予以公告。村(居)民代表不因村(社区)建制调整改革而变动。健全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签订换届选举工作承诺书,严明村(居)民代表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纪律。
2.确定选举方式(20xx年xx月xx日前)。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采取直接选举的方式进行。
3.民主推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20xx年xx月xx日前)。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至9人组成,同时设候补成员2—3人,由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原则,其名单由村(居)民委员会及时公布,并报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指导小组备案。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指导小组指导下,负责主持本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选举工作时间步骤和具体要求。为强化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提倡按民主程序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依法推选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将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纪委书记)依法推选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副主任。选举委员会主任作为“一肩挑”人选后,由副主任依法主持选举工作。村(居)民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不能同时担任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的任期,自推选组成之日起,至新老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移交后终止。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其所在的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中的职务自行终止。由此造成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缺额需要补充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履行职责,致使选举工作无法正常运行的,经村(居)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其职务终止。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出现变动的,应当及时公布。
4.依法制定工作方案和选举办法(20xx年xx月xx日前)。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要依法制定本村(社区)的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和选举办法。选举方案要明确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工作程序、组织领导、人员分工、保障调度、工作纪律等事宜。选举办法要结合本村(社区)选情具体规定本村(居)的选民资格、村(居)委会成员名额、候选人资格、候选人提名办法、选举差额数量(主任、副主任候选人的人数分别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候选人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3人)、候选人竞争演讲办法、投票站设置办法、委托投票办法、选举大会组织办法、选举大会投票办法、另行选举办法及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等。工作方案和选举办法必须经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指导小组备案审核。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确保辖区群众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对出现争议又无明确法律条文规定的情形,要充分发挥村(居)自治作用,依托村(居)民代表会议,通过自治协商、民主表决的方式妥善处理(要在选举办法中对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明确处置办法或决策方式,以便临时决策)。
5.依法开展选民登记(20xx年xx月xx日前)。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应当及时发布公告,告知本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的选民登记日,并依法开展选民登记。凡年xx月xx日前)。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前公布,并据此发放《选民证》。因故推迟选举超过30日的,应当对选民名单重新核实并公布。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名单的变动情况,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村(居)民对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名单出现变动的,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及时公布。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前,根据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名单填写、发放参选证,并由村(居)民签收。投票选举时,村(居)民凭参选证领取选票。
7.依法提名初步候选人(20xx年xx月xx日前)。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向全体村(居)民及时公布经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议的村(居)民委员会的职数、职位、候选人资格条件及提名候选人名额。村(居)民委员会选举中,只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本村(社区)有选举权的村(居)民才具有候选人的提名权。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要通过召开村(居)民小组会议,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以单独或联名的方式直接提名(等额提名),也可以自我推荐,根据拟定的候选人名额,按照得票多少确定。镇党委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初审后,报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会同纪检监察、政法、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和统战、司法行政、农业农村、信访等部门进行资格联审,及时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并取消其资格。已经在村(社区)党组织换届中审查过的人选可不再审查。镇党委将通过联审的候选人名单反馈给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于选举日前15日按姓氏笔画顺序(同时注明得票数量)公布初步候选人名单。
8.确定正式候选人(20xx年xx月xx日前)。正式候选人的确定,要严格按照本村(居)《选举办法》中规定的条件,体现德才兼备原则。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前5日按姓氏笔画顺序张榜公布。
9.做实正式候选人选举竞争(20xx年xx月xx日前)。
正式候选人名单公布之后,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要组织正式候选人签订《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竞争承诺书》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竞选岗位履职承诺书》。
10. 依法组织投票选举(20xx年xx月xx日为选举日)。
投票选举时,应当召开选举大会。人数较多或居住分散的村(社区)可以设立选举会场和若干投票站,当场领票、写票、投票,集中唱票、计票、监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确保法定程序严格规范。任何形式的投票,都必须在3名以上选举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投票截止后,应当当场当众密封票箱、销毁未发出的选票。票箱应当在3名以上选举工作人员监督下于当日集中到选举会场,并当众开箱,公开唱票、计票、监票,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当场确认选票是否有效,并将选票封存,移交乡镇人民政府存档。
(六)推选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阶段(20xx年xx月xx日前)
1.推选村(居)民代表和村(居)民小组长等。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产生后10日内,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工作分工,并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体现群众当家做主,按照大多数群众的意愿推选确定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议事会、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村(居)民代表总数由村(居)民委员会确定,不得少于20人。推选村(居)民代表,由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主持,采取由村(居)民按每5户至15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居)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注重提高村(居)民代表中党员所占比例。村(居)民代表推选产生之后,要张榜公布。当选的村(居)民代表每届任期五年xx月xx日前)
1.做好工作交接(20xx年xx月xx日前)。镇党委开展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任职谈话,指导制定任期目标和工作举措,组织新老班子做好印章、文档、资金、办公场所等移交工作,加强新任干部联系帮带,及时变更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法人信用代码证书,保证村级事务正常运转。做好落选人员和离任干部思想工作,引导理顺心气、打开心结,支持新班子工作。
2.认真成果(20xx年xx月xx日前)。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结束后,分别做好换届选举有关文件、资料、表册的收集、整理、归档、上报工作,将请示报告批复单独立卷,选举办法、候选人名单、选票、当选名单等另外立卷,一并归档。对整个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分析,形成有价值的报告。镇党委于20xx年xx月xx日前将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书面报送县委组织部,于20xx年xx月xx日前将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书面报送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开展任职培训(20xx年xx月xx日前)。换届工作结束后3个月内,对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全覆盖履职培训,帮助提高抓发展、服务、治理能力。
五、挺严纪律规矩
(一)严明换届纪律。突出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广泛宣传换届纪律要求,严格落实镇党委与候选人、“两委”班子成员、换届工作人员、村(居)民代表等重点群体选前谈话制度,逐人签订纪律承诺书,确保谈心谈话覆盖率、换届纪律知晓率、纪律承诺书签订率“三个100%”,让纪律红线意识深入人心,自觉抵制违纪违法行为。
(二)加强换届全程监督。建立村(社区)换届选举重大问题、重要信息、特殊情况日排查、周报告、旬分析制度,全面掌握选举动态,加强对突发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和处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建立民情直报员制度,每个村(居)民小组设不少于1名民情直报员,及时收集和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
(三)建立快查快处机制。成立由纪检、组织、民政、计生、信访、公安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专门核查组,对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等违纪违法问题,对非组织活动的拉票串联、违反“十个严禁”的违法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快查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对换届风气不正、监督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党组织负责人和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责任。
六、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详见《中共通江县民胜镇委员会
关于成立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民委发[20xx]66号)文件。
(二)注重风险防范。镇党委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换届风险点进行一次全面梳理,逐一建立风险管理台账,制定防控工作措施。对风险隐患较大的村(社区),要及时报送县换届工作指导小组,落实专人一对一包联负责,有针对性地抓好防范化解。重点关注即将离任的村(社区)干部,“一人一策”制定安排方案。坚持网络舆情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监测和研判,建立换届舆情日报告机制,第一时间发现处置苗头性问题,坚决防止负面炒作,切实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各指导组要做到负责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轨迹全程留痕、换届选举会场全程录音录像,确保换届选举整个过程能追溯、可倒查。
(三)做好疫情防控。疫情防控组要主动对接县卫健局,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制定防控预案,落实防控措施,杜绝在换届中出现疫情防控风险。镇卫计办、卫生院、各村(社区)要加强重点人员管理,对中高风险地区回乡人员,落实健康申报、居家隔离、核酸检测等措施,确保健康参选。指导村(社区)加强重点场所防控,控制党员大会、村(居)代表大会的频次和规模,尽量缩短会议时间,做好会场通风消毒工作,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强化应急处置,对选举中发现健康异常人员,按规定及时处置上报。
(四)加强配套建设。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新标准,同步研究调整村(社区)其他常职干部基本报酬;做好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镇纪委监委有效衔接,加强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监管;完善村(社区)“两委”班子运行规则,健全议事决策机制,修订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构建形成以村(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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