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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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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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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开展未成年xx月xx日,我区召开了20xx年xx月xx日,召开*区司法局未成年xx月xx日,*区司法局联合*区人民检察院来到*市42完小、*市九中开展以“‘未’你而来,检护成长法治进校园活动”。主要围绕“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校园欺凌有什么危害”“如何防范校园欺凌”和“遭遇校园欺凌时如何自救”等五个方面展开,结合典型案例重点向同学们讲解了未成年xx月xx日,*区司法局保和司法所深入辖区远恒佳学校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专题法治讲座。对校园欺凌的种种表现和社会危害进行了详细的讲解。教导同学们要自觉加强品德修养,学会用法律手段捍卫自身合法权益,坚决对校园欺凌说“不”。三是用好各种载体。全区各中小学校通过法治主题班会、法治故事会、法治宣传栏、法治板报、模拟法庭等形式,开展丰富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未成年群体的法治意识和守法意识。


三、开展法律援助,织密未成年人权益网


区司法局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推进未成年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建设,从而织密未成年人权益网络。一是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治宣传。利用20xx年市司法局、区司法局各宣讲团”普法宣传进社区,法律服务在身边“的密度高、范围广的宣传,紧贴未成年人学法用法需求,开展“送法进校园”、“法律援助校园行”等宣讲活动,重点宣传法律援助范围、申请程序和典型案例等,使广大未成年人知晓法律援助、信任法律援助。二是开辟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降低未成年人,特别是“特殊困境儿童”申请法律援助的门槛,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推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实现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零等待”。目前,区司法局积极响应“一件事一次办”相关要求,在局机关一楼设立*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从20xx年至今,我区共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621件,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三是着力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质效。充分考虑未成年受援人的身心特点,在受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中,注重指派善于和未成年人交流、业务水平高、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律师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同时,敦促援助律师注重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开展法治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督促其改过自新,避免重新犯罪。


四、开展“个性化帮扶”,涤荡未成年人犯罪心灵


近年来,为确保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区司法局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通过开展“个性化帮扶”行动,强化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帮扶救助等,实现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提升。一是建好“个案矫正”档案。将在矫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根据人员的性别、性格、罪名、矫正类别不同,分别科学制定有针对性、个性化的矫正方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给予身份保护,其矫正宣告不公开进行。20xx年至今,*区社区矫正中心共接收24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所有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全部建立了“个案矫正”档案,档案全部予以封存管理,矫正档案保密。二是注重开展“心理矫治”。当好未成年人的“心理医生”,在入矫前,开展心理谈话,了解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心理及其他心理、想法,并做好相应登记。在入矫后,定期开展法律常识教育课,充分通过课堂化教育、以案析法、以案学法等形式,提升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三是督促履行监督义务。严厉督促监护人履行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监护义务,要求其密切关注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思想动态,对不良行为及时提醒、及时教育、及时报告。四是落实帮扶措施。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中有就学、就业需求的,积极与其监护人一起,协调有关学校入学和提供就业帮助,每年我局联合区民政局开展一次以上“情暖高墙关爱孩子”联合走访、帮扶活动共同做好帮扶工作,以杜绝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


五、开展涉未成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区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日常矛盾纠纷隐患排查调处工作开展未成年人矛盾纠纷专项排查,20xx年,*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涉未成年矛盾纠纷46件,其中重大、疑难纠纷6件。在涉及未成年人的矛盾调解工作中努力在情与法之间寻找平衡,在依法调解的同时,秉承人文关怀的司法理念,坚持将调解优先的原则贯穿于涉未成年人的调解案件始终,从保护和有利于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办案,引导家庭力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把对给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让孩子能在一个健康、稳定的环境里生活成长,让司法之光照亮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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