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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精神卫生工作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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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精神卫生工作的调研报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精神卫生工作,促进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全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好G*峰会的安保工作。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安排,日前,*在常委会*副主任的带领下,先后赴*等单位,通过座谈讨论、书面汇报等形式,对我区精神卫生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我们还听取了区综治委和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疗站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政府重视,组织网络逐步形成


一是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区政府成立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建立相关制度,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卫健实施,部门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精防工作模式。各镇街也分别成立工作组,将任务分解至村社,初步建立了区、镇街、村社(单位)三级网络,为精神卫生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二是提出目标,制订计划。以重性精神障碍患者为重点,制定下发《*区预防处置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行为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管理对象、工作机构。每年xx月xx日常管理包括发现、登记、报告、治疗、康复等多个环节,涉及到从患者、家属、社区、医疗机构、政府部门等多个层面,但目前这类患者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如我区目前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为*‰,但相关要求支持重性精神障碍发病率为*‰,加上部分虽已检出但拒绝接受管理的患者,监管工作还存在盲区。由于目前相关法律制度的缺失,部分监护人责任还不能有效落实。省、市级精神疾病专科医院与属地政府部门之间没有通报制度,部分已确诊的精神障碍患者未能及时有效纳入管理当中。三是社会力量参与仍显不够。由于种种原因,社会上还大量存在着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偏见和歧视的现象,公众对焦虑症、抑郁症等一些常见精神障碍问题认知率低,患者及家属讳疾忌医多,科学就诊少。一部分重性精神障碍患者长期处于发病状态,政府虽然解决了大部分治疗费用,但一些困难家庭仍无力承担,导致这部分患者康复困难。


(二)精卫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一是精卫专业人员紧缺。对照*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函〔*〕*号),区级专职精防人员不得少于*人。而我区现有区级精防人员仅为*人且是兼职,存在较大的缺口。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虽然落实精卫医生编制,但由于精卫医生责任重、压力大等原因,普遍存在招录难、留人难的现象。二是精防网络力量仍然薄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点精防医生大部分是兼职,本职工作和精防工作难以兼顾,导致部分村社家访不够及时、到位、康复措施落实困难。村社精防干部兼职过多,调动过于频繁,较难与患者及家属建立长期良好的沟通联系,“进门难”是当前精防工作的难点。三是业务素质提高较难。一方面,从事精神卫生工作专业性较强,需要经过系统培训才能有效开展工作。另一方面,现有的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由于工作紧张、压力大,难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充电、培训。目前对工作人员的培训主要侧重于精神卫生专业知识方面,较少涉及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知识方面。社区家访工作中还存在缺乏沟通技巧、应急处置能力不强等问题。


(三)精神障碍患者服务保障还不够到位


一是部分镇街工疗站规范化建设还不到位。部分工疗站的场地还比较小,设施还比较简陋,无法有效开展“药物治疗、心理治疗、物理治疗、娱乐治疗、体能训练”等综合治疗。如蒋村街道工疗站没有专门的场地,目前租用社区店面房开展工作。镇街工疗站机构已经按事业单位注册,但是没有人员编制等相关配套措施,工疗站站长还有部分为兼职。二是精神障碍患者医疗负担仍然较重。近些年,随着各项针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政策的陆续出台,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患者的医疗负担。但由于精神疾病的特殊性,特别是刚出院的精神障碍患者上级医院带回的处方药往往不在免费药物范围,患者负担仍然较重。三是应急治疗经费未予充分保障。当病人发生突发事件、出现肇事肇祸倾向,急需入院治疗等情况时,有的因患者家庭经济条件的制约,无能力支付高昂的治疗费用,而拒绝就医。有的因无法联系到其监护人缴纳相应住院费用,而得不到及时治疗,相关应急救助体系尚不完善。


三、相关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和有关法规政策。精神卫生与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息息相关,是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民生问题和社会问题。要结合市区两级“十四五规划”的实施,把精神卫生工作,特别是精神卫生专业队伍和网络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综合考虑精神卫生工作的管理体制、财政投入、硬件建设、专业人才培养、患者救治救助、社会参与等内容,制订符合我区精神卫生工作实际的实施意见,推动精神卫生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完善部门联动机制。要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属地镇街和监护人责任,实施分级管理,分类监管,一人一卡,做到深排细摸、工作尽职,守土有责。要充分发挥精神卫生领导小组的协调督促作用,统一相关部门的思想认识,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多部门的协调机制,形成合力,加大对精神卫生事业的支持力度。认真落实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精神卫生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三是加强精神卫生工作宣传。要高度重视精神卫生工作,从促进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社会经济发展高度出发,认识到做好精神卫生工作紧迫性和重要性。通过多种形式普及精神卫生知识,促进公众心理健康,积极营造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四是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做到情况清、措施实、反应快、效果好,特别是G*峰会保障期间各项措施要落实到位,确保不出事。


(二)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


一是增加精神卫生工作人员数量。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年)的要求,根据相关政策,加大引进和招聘精卫专业人才的力度,配齐配足区级和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卫生专科医护工作人员数量。配齐各镇街精防专员,完善三级管理网络,切实负起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基础管理责任。二是提高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的素质。积极创造条件,鼓励精神卫生工作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学习。针对村社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不同类型,组织开展相应的精神卫生管理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现有在岗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三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坚持市场化方向,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精神卫生工作,特别是在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服务和社区康复方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精神卫生工作,以解决精神卫生资源紧缺和人员不足的问题。同时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多方位、多层次的筹资模式,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精神卫生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并支持单位、团体、个人以多种形式提供资助和志愿服务。


(三)进一步强化财政保障


一是增加精神卫生工作投入。全面落实精神卫生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根据我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可承受能力,动态调整现有工作经费标准,建立精神卫生工作长效投入机制。关注特殊精神障碍患者群体,确保“三无”(无监护人、无身份信息、无生活来源)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治疗、心理危机干预等经费的投入保障。加强对现有镇街工疗站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改善工疗站的硬件条件,对辖区工疗员做到“应收尽收”,推动工疗站的健康发展。二是加强对精神卫生从业人员的关爱和保护。根据精神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和精卫工作的现实危险性,建立精神卫生从业人员专业岗位补助和人身安全保障等制度,切实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职业保护。正视精神卫生从业人员的心理问题,保障精神卫生从业人员的合理诉求,稳定精神卫生专业队伍。三是加大对精神障碍患者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救治救助力度。对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要加大保障力度,落实残疾和低保政策,逐步提升精神障碍患者医疗费用保障和困难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水平,做到“应治尽治”;民政、残联等部门要加大硬件设施投入,降低门槛,对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做到“应管尽管”。关注精神障碍患者的隐私保护及其家庭陪护人员的“隐性”失业问题,完善相关政策,减轻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庭的心理压力和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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