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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市税务系统纪检监察、纪律检查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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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市税务系统纪检监察、纪律检查工作要点


20xx年是我们党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全市税务系统纪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XX领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全国、全省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会议精神,深刻把握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围绕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这一条主线,坚持治标和治本”两手抓”、以治标促治本的总体思路不动摇,深化政z*监督,做实日常监督,严格执纪问责,持续正风肃纪,强化以案促改,锤炼过硬队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纪检工作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聚焦”国之大者”,推进政z*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1.持续加强理论武装。以迎接、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主线,督促各级党组织全面贯彻XX领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围绕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精神新部署新要求,严格落实党委会”第一议题”、理论中心组学习”第一主题”和青年理论学习等学习制度,探索建立学习效果和质量监督评价机制,推动对标对表、紧跟看齐。


2.持续开展政z*业务专项监督。围绕”三新一高”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总局、省局、市局党委重要部署,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z*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突出常态化疫情防控、减税降费、组织税费收入、”一户式”管理机制、大企业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以及重点岗位人员交流调整等重点领域、重要事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督,改进监督方式,确保监督实效。


3.持续抓好”关键少数”监督。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及总局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实际,探索通过专题会商、约谈提醒、定期谈话、问卷调查、提出纪检建议等方式,加强对下级”一把手”和同级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廉洁从税等情况的监督,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推动管党治党政z*责任落实。


4.持续深化政z*生态研判。开展政z*生态调研,分析研判领导班子发挥政z*功能和增强组织力凝聚力,选人用人、正风肃纪以及党员干部善于斗争、勇于自我革命等情况。注重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研究制定发挥纪检作用护航年轻干部健康成长的制度办法,通过开展典型案例剖析、入职晋级和日常廉政谈话、开设初任培训廉政课等,推动年轻干部扣好廉洁从税”第一粒扣子”。


二、从严执纪问责,持续坚持严的主基调


5.严格执纪审查。坚持规范化、法治化,对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动态更新、集体研判、分类处置、定期汇总核对,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质效。充分运用信息化等手段主动发现问题线索,贯通运用巡视巡察、督查审计成果,拓宽线索来源渠道,精准有效发现问题。加大”提级办案”、”交叉办案”力度,积极探索构建问题线索一体处置、执纪审查一体推进、人员力量一体调配的纪律审查新格局。


6.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大力开展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重点查处内外勾结、失职渎职、权钱交易、以税谋私问题,特别是增值税发票虚开背后的腐败问题。要对各单位”一案双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督导检查立案数少甚至零查办的单位,对应移交未移交、应核查未核查等流于形式或追责问责不到位的,严肃追究问责。


7.从严追责问责。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紧盯管党治党不力以及贪污受贿、以税谋私、失职渎职等问题,坚决查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问题。组织人员对移交的高萍、姜亚南等案件涉及相关问题线索开展集中调查核查,依规依纪作出处理。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贪腐干部和不法企业一起查,坚决将”围猎”税务干部的不法分子和相关企业列入黑名单。有重点地开展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严肃查处税务人员违纪违法行为。不断深化巩固拓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私车公养专项整治和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成果,从严从重查处酒驾醉驾等非职务违法违纪行为。


8.严肃查处诬告行为。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做好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工作,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体现组织关怀的”温度”。


9.着力化解重复和越级信访。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形势的分析研判,积极排查风险,及时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切实补短板、堵漏洞,确保化解矛盾、消除风险隐患。纪检、办公室等信访处置部门按规定做好向举报人的解释反馈工作,避免因工作方法不当、工作拖拉和答复不及时造成的越级、重复信访。


三、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日常监督常态化


10.加强重点事项监督。综合运用个别谈话、列席会议、纪律检查建议书等形式,加强对重要事项、重要岗位、重要人员的常态化日常监督提醒。加强对春节、端午、中秋等节假日的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严防”节日腐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健全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制度。加强干部选任监督,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口。


11.抓实抓紧日常监督。推动构建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结合工作实际,继续深化”两机制一模式”,真正把监督寓于日常工作,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问题、轻微违纪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整改、提出建议。


12.加强制度执行监督。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对不守规矩,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执行制度的人和事,公开曝光,严厉问责。


13.继续深化亲情监督。认真落实市局《关于开展亲情监督活动的实施意见》,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有效发挥亲情的感召力量和监督作用,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防止酒驾、吸毒、赌博等非职务违法行为。


四、纠”四风”树新风,不断充盈新风正气


14.重点纠治隐形变异”四风”。密切关注”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加大对诸如”饭局”变”茶局”、不吃公款吃中介吃老板、通过物流快递收送礼品、电子红包等隐性变异”四风”问题的查处力度,对顶风违纪的严肃惩处,高度警觉由风变腐及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开展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负面清单和公务接待正面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吃喝、餐饮浪费等行为,对发现的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


15.从严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照《税务系统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任务清单》,密切关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新动向,对”包装式”、”洒水式”、”一刀切式”落实等突出表现和基层反映强烈的问题,盯住不放、精准施治。


16.抓实”最后一公里”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大力开展深化纪律作风专项整治,紧盯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事项和重点对象,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主动深入发现问题线索,严肃查处纳税人缴费人身边的”微腐败”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不正之风,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在前期派驻监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持续在任务派发、问题反馈、信访处置以及考核考评方面进行创新实践,推动派驻监督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


17.培育廉洁文化树新风。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和总局、省局相关工作要求,充分利用xx历史文化、红色文化、英模人物等资源,积极在机关、分局、家庭开展富有xx税务特色的廉洁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崇廉拒腐、向善向上的廉洁从税氛围。


五、坚持举一反三,切实深化以案促改


18.开展全员警示教育。督促各级党委及基层党组织围绕高萍等案件,扎实开展”以案为鉴、明纪促廉”专题讨论,营造反思、警示、警醒的氛围。要全力办好市局《纪律提醒》专刊,用好《以案明纪》《镜鉴》中的案例,做好”一案五说”,即说纪、说法、说德、说害、说责,让每一名干部职工坚决摒弃侥幸心理,坚决摒弃看客心态。持续深入开展”严管就是厚爱”主题宣讲,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19.督促落实以案促改《建议》。以贯彻落实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关于高萍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的纪检监察建议》和省局党委13条具体措施,督促市县局党委、各相关职能部门对照任务清单,抓好各项工作的整改落实,特别是督促推动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信息化建设等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对干部选任、交流轮岗等制度落实情况检查。


20.推动建章立制。把”以案改思想、以案改监管、以案改制度、以案改作风”贯穿监督检查、执纪审查全过程,对系统内发生的每一起案件,形成案件剖析报告,深入查找案件背后的管理漏洞、制度空隙、责任缺位问题,推动相关制度规定的修订、完善,进一步扎牢织密制度笼子。


六、落实改革任务,提升纪检工作质效


21.高标准落实重点任务。全面理顺查办案件、党委纪检组负责同志提名考察和履职考核、履行监督职责请示报告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纪检机构专责监督向基层延伸、推动监督落地工作方案》8类37项任务措施;积极推进机关纪委实体化,形成”党委纪检组-机关纪委-支部纪检委员”三层履责体系,织密监督网络。


22.夯实纪检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廉政档案管理工作,修订廉政档案管理办法,实现市县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规范化;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范,三季度抽查部分单位《税务系统纪检机构监督执纪工作规范(试行)》落实情况;按照省局部署,推广应用”数字纪检”平台,督促各类监督主体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问题、有效防范风险。


23.深化纪税协作机制。进一步深化”组·地·税”协作配合机制,主动加强向地方纪委监委请示报告,积极争取在线索移交、案件管辖、执纪审查、干部培训、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指导支持。


24.加强纪检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纪检机构力量,健全纪检干部选拔培养考核机制,积极向党委推荐优秀纪检干部,切实做好配备、使用、激励三篇文章;加强对纪检干部的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实战能力;严格遵守《xx省税务系统纪检干部”十不准”》,严肃查处纪检干部违纪违法、失职失责行为,坚决整治”灯下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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