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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县司法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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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县司法局管理制度


为使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树立“团结、务实、协调、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根据上级工作制度规则,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集体领导制度


1.坚持党组集体领导,对上级重要会议精神落实、党组分工、人事调动、考核办法、发展规划及本局其他重大事项由党组集体决策。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科学决策原则、讲究效率原则、保守秘密原则、集中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原则。重大事项一经形成决议,局党组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


3.坚持分级管理原则。干部向股室、处所负责人负责,股室、处所负责人向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向党组书记、局长负责。


4.严格大事请示报告制度。干部及股室、处所重大事项应向分管领导请示汇报,特别重大的事项应向党组书记、局长报告。


5.坚持股室、处所负责人月计划、季安排,向分管领导报告和重要事项向党组书记、局长报告的制度。


二、会议制度


1.局党组每半年xx月xx日往返,由分管领导批准;两日以上由局长批准。已提供就餐者或已报伙食费者不重报伙食补助。两人以上一同出差应共同填报出差补助及相关报销费用,报销时应提供批准报告。


8.严格招待费管理。机关所有公务用餐活动,严格按南财行〔20XX〕20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来客招待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接待,按标准开支,报销时一并提供转账或刷卡结账凭证、公务接待函或公务接待登记表(附件二)、接待清单等相关附件;会议开餐尽量在机关食堂安排,因特殊情况可按标准在外安排,报销时要一并提供会议通知、与会人员签到表等相关附件;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来局办事及值班律师可在局机关食堂就餐;加班用餐须报分管领导同意,并填写加班用餐登记表(附件三),报销时同发票一并提供。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9.先进个人、先进单位、信息调研等奖励按《X县司法局奖励办法》执行。


六、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调度。公务用车严格实行申报、派车制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如遇特殊情况局长及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可以调度,其他任何人不得直接通知驾驶员出车。城区内(以XX镇中心城区为中心,东至罗文花海环村公路,西至经开区子美路向西延伸300米,南至桂花园路向南延伸500米,北至沱江大堤)禁止使用公车。积极鼓励干部外出公务乘用公用交通工具,相应补助按公务出差标准执行。


2.车辆使用。各股室、处所用车先向办公室申报并填派车单,后报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办公室派车;局领导县内用车应通知办公室派车,调车出县应报局长同意;严禁公车私用;特殊情况的公务用车,由办公室安排。


3.车辆维修与维护。由装备财务股充值油卡,油卡归办公室统一管理,由办公室与定车司机共同加油;车辆维修,由驾驶员提出维修计划,经办公室主任审核(附件四:车辆维修登记表),报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批准后凭维修单方能在政府采购定点维修店维修,由装备财务股和办公室结账。


4.驾驶员纪律。一是实行定车定人。不准私自调换车辆,不准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严禁公车私用和私自驾车外出,发生事故的除给予驾驶员党纪、政纪处分或辞退外,车辆维修、人员伤亡赔偿等一切费用自理。二是定奖罚。全年xx月xx日常督查制度,采取定期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机关和司法所进行督查。


2.督查内容为:队伍建设、上下班情况、工作秩序、卫生情况、民调宣传、志愿者活动、会纪会风、业务办理等。


3.督查组由局领导和有关业务股室工作人员组成,每月不少于一次督查。


4.督查组应将督查情况记录在案并进行通报。列入年终单位绩效考评和个人评先评优依据。


十七、着装制度


1.全局干部应严格执行着装规定,外出执行公务、参加集体活动、出席重要会议等应规范着制式服装,不浓妆艳抹,不佩戴与身份不相称的饰物,保持良好形象。


2.着装应保持干净整洁、仪表端庄、举止大方、语言文明、严禁不同制式、不同季节的制服混穿或者与便服混穿。


十八、老干部慰问制度


1.老干部整生日慰问,不超过300元的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2.老干部生病住院,予以看望慰问,400元以内开支;大病住院1000元内开支(一年内多次住院的限慰问一次)。


3.老干部去世时,可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


十九、其它制度


1.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和法律援助案件成立专门评审小组,制定评审方案。


2.司法所绩效考评以X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为准。


3.公证处以其制定的绩效考核办法为准。


4.工会工作管理参见X县司法局工会管理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全局在编在岗干部,临聘人员参照执行。未尽事宜,提请局党组研究后确定。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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