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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农经工作经验交流材料之(一) 在管理中促转变 在转变中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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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农经工作经验交流材料之(一)


在管理中促转变 在转变中促发展



20xx年以来,按照农业农村部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西安市鄠邑区高度重视农村宅基地改革管理工作,认真学习研究各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积极安排部署,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


一、基本情况


西安市鄠邑区,原称户县,位于关中平原中部,南依秦岭,北临渭水,是西安国际化大都市3个副中心城市之一。20xx年11月国务院批复撤销户县,设立西安市鄠邑区。全区总面积1118.32平方公里,总人口45.78万人,辖10个街道和1个景区管理局,18个社区居委会、193个行政村,377个自然村,1746个村民小组,全区总农户数90389户,宅基地总数93039宗。先后荣获全国闻名的中国现代民间绘画之乡、中华诗词之乡、中国鼓舞之乡、中国楹联文化县、全国文明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全国围棋之乡、全国档案管理示范县等称号。


二、具体做法及成效


1.制定政策,夯实职责。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在全市率先制定了《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鄠政办发〔20xx〕64号)、《西安市鄠邑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鄠农发〔20xx〕12号)、《西安市鄠邑区农业农村局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鄠邑分局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鄠农发〔20xx〕62号)等11个农村宅基地关了和改革的政策文件,明确了相关部门和镇、村的具体工作职责,夯实工作职责,制定了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流程,为全区有序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和操作导向。20xx年3月编印了《西安市鄠邑区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政策汇编》。


2.健全机制,提供保障。一是结合我区实际,建立了鄠邑区农村宅基地改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召集人,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明确了联席会议制度的成员单位和主要职责。二是积极召开区级专题会、现场会、培训会等,及时研究解决农村宅基地宅基地管理改革中遇到问题和困难,不断提升区、镇、村三级工作水平,夯实工作基础。三是成立了鄠邑区农业农村局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区农业农村局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机构,具体指导全区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四是各街道、景区局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了工作力量,公布了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为今后顺利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3.试点先行,稳慎推进。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全区每个街道确定了一个农村宅基地管理改革试点村,制定了试点村实施方案,每个试点村均启动了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全区共开展了14户宅基地审批工作,目前,均已完成了农户提交申请、小组公示、村级审查上报、街道受理、街道实地审查到场等程序。正在根据各部门的联审结果完善《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等资料。


4.多措并举,积极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工作。今年,我区被确定为全市3个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试点区县之一,采取多种方式积极推动试点工作。一是及时组织召开了全区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示范工作研讨会,确定并上报了玉蝉街道胡家庄村、甘亭街道东韩村等5个示范村。二是印发了《关于建立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有关重点工作定期报告制度的通知》,逐步掌握全区基本现状,夯实工作基础。三是正在积极制定《西安市鄠邑区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和实施步骤等内容,为全面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奠定坚实基础。目前,5个示范村累计盘活利用闲置农房、闲置宅基地136户(宗)。


5.开展农村土坯房拆除,增加农村建设用地存量。为进一步缓解了农村宅基地用地增量需求和提升农村村容村貌、打造美丽村庄、盘活利用资源、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提供空间,鄠邑区全面开展了农村土坯房整治拆除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及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腾退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和《土坯房拆除后宅基地现状摸底调查表》,指导各街道、景区管理局在依法维护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和严格规范宅基地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腾退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工作。累计拆除不安全土坯房3200余户,其中拆除住户院落不安全住房1815户;一户多宅607户,移民搬迁172户;祖遗房屋 522户,其他房屋112户,腾退建设用地约 418亩,有效缓解了农村宅基地存量严重不足的问题。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意见


一是大部分农村无规划范围内的可审批宅基地,导致农村宅基地需求矛盾突出,农村违法违规建房现象时有发生,给街道管理和农村稳定带来极大隐患;基层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的农村违规建房查处工作职责不清晰,执法范围不明确,农村违规建房现象难以有效遏制。


建议:各级自然资源部门严格落实“每年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单列安排不低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5%,专项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这一政策,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宅基地用地规模和布局,满足农村合理的宅基地需求;省市层面出台具体文件,进一步明确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秦岭保护等部门和街道在农村违规建房查处方面的工作职责、执法范围和执法权限等内容,夯实相关部门和街道工作职责,全面杜绝农村违规建房现象,维护农村稳定和谐。


二是区镇两级工作力量薄弱、工作经费无保障。鄠邑区农业农村局和区农经站人员力量薄弱,无专职负责宅基地管理工作人员。各街道农经站机构不健全,无编制、无人员。区镇两级相关经费难以保障,影响了工作有效推进。


建议:省市各级编办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增加区农业农村局、区农经站和街道农经站人员编制,确保工作力量。各级财政部门把农村宅基地管理改革工作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三是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政策不明晰,盘活利用率不高。


建议:省市出台具有实操性和落地性的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政策文件,放活市场准入条件,引导有实力、有意愿、有责任的企业依法有序参与盘活利用工作。依法保护各类主体的合法杈益,推动形成多方参与、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升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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