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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全国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实验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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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实验区材料——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精准定位 精细治理 精心服务


构建共建共享的街道社会治理新机制



江宁区地处南京主城南部,区域面积1561平方公里,下辖10个街道,总人口超过160万,其中常住人口122万人。近年来,江宁区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以群众需求为着力点,持续推进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形成了富有地方特色的治理经验。


一、坚持精准化定位,让街道权力真到位、职能更聚焦


(一)转变街道职能,推动经济职能“弱化”。按照“经济职能向园区集中、服务职能向街道下沉”的理念,逐步淡化街道经济发展责任,由直接承担招商引资、财税增长等经济发展“硬任务”,转向采集企业信息、保障项目推进、服务辖区企业等“软环境”的打造。系统梳理街道在统筹城市管理、指导社区建设、组织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维护和谐稳定、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的职责,制定完善街道工作职责清单。充分发挥政绩考核“风向标”作用,构筑导向鲜明的综合绩效考评办法和指标体系,引导街道干部把注意力放在改善民生、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工作中。


(二)精简工作机构,推动服务功能“集中”。按照“精简、统一、高效”原则,整合优化街道内设机构、归并相近职能,综合设置党群工作、经济服务、城市管理、社会管理等服务管理机构和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等“四机构一中心”,建立扁平化政务服务运行机制。依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在街道设立的其他组织、专项工作机构统一纳入“四机构一中心”运行。强化街道综合协调职能,区级部门下沉到街道的行政职能和人员,由街道统一调配、统一管理。



(三)改革管理体制,推动执法权限“下放”。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事费配套”的原则,将执法权限、执法力量下沉到街道,强化街道组织协调综合执法的职能。赋予街道组织动员居民和辖区单位参与城市管理的职责,建立街道与辖区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常态化城市管理机制。在重点街道试点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基础上,推动区级行政检查权及其他相关行政权力下放,促进区街两级执法力量整合,真正让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在一线落地。


二、坚持精细化治理,让基层网格真牢固、覆盖更全面


(一)实施“地网整合”工程。立足城乡区划实际,以功能区块、居民分布等为基本依据,以小区、院落、网格自我管理为发展方向,推动建立全覆盖的网格体系和责任体系。在网格之内,把责任落实到网、具体到人,并且明确管理服务、首问负责、考评问责等系列制度规范,实质上推动基层工作力量下沉到网格。以东山街道社会治理“网格化”信息系统为模板,启动建设涵盖全区人、事、地、物、组织等内容的数字地理信息系统(网格化治理信息系统),统筹整合综治、公安、民政、司法、城管等部门资源,构建全区网格化治理全域覆盖“一张网”,实现社会治理要素信息采集、各类治理对象管理服务、社会治理各项工作一网运转。


(二)实施“社网提升”工程。按照“政府扶持、社会参与、专业运行、项目合作”模式,精心打造“1+10+N”社会组织发展服务平台(即1个区级社会组织总部基地、10个街道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N个社区社会组织服务站),在资金、场地、项目、培训等方面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着力培育“千百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即一支1000人以上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一支100人以上的社会工作专业督导人才队伍和一支10个以上的社会工作专业领军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其在困难救助、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方面的专业优势。



(三)实施“微网延伸”工程。按照“小办公、大服务”理念,推动10个街道全部建立1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服务中心,打造集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社会组织服务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推动201个城乡社区全部建立6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完善民政、人社、警务、司法、文化、卫生、计生、体育等综合服务功能。通过3-4年打造500个“微服务”平台,开展以“微文化”、“微课堂”、“微餐桌”、“微志愿”等为主题的“微治理”试点,在居民聚居的村(居)民小组、自然村落、住宅小区设置服务点,就近就便提供养老、助餐、文娱、健身等群众需求突出的服务内容,切实提升服务群众“最后一米”的能力和水平。



三、坚持精心化服务,让服务体系真健全、机制更多元


(一)构建“均等服务”体系。按照区域覆盖、制度统筹、标准统一的要求,打破城乡界限和新老市民隔阂,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坚持费随事转原则,明确区级部门将职能下放到街道的同时,权限、经费等一并下放到位,切实增强街道统筹能力和财力保障。推动街道公共服务和“网格化”管理向商品房小区和企业自建房小区覆盖,实现管理服务向新市民、流动人口等群体的延伸,构建世居居民和新市民同等工作重视、同等组织覆盖、同等公共服务、同等信息掌握 “四个同等”,切实增强新市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二)健全“政府购买”机制。制定完善街道政府购买服务清单,建立街道政府购买服务平台,对从街道法定职能分离出的或新增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凡涉及养老助残、社会救助、法律援助、慈善救济等范畴,坚持“政府负担、合同管理、评估兑现”,通过项目购买、项目补贴、项目奖励等方式,交由社会力量或市场主体承接。建立健全街道购买社会服务专项资金保障及增长机制,确保每个街道每年不少于200万元,创新公益创投、服务外包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机构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逐步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公共服务运行机制。


(三)搭建“多元供给”平台。立足区内2个国家级、3个省级重点园区实际,依托辖区内26所高校和23万在校师生资源优势,发挥全区1700多家注册社会组织和一批持证社工人才积极作用,在街道社会治理中深化街区、社区、园区、校区“四区联动”。在街道试点建立公益小镇、睦邻中心、惠民驿站等特色载体,为居民提供多元化的矛盾调解和便民惠民服务。创新思路汇聚社会力量,充分调动辖区内社工人才、社会组织、驻区高校社团等参与力量,设立法律服务社、矛盾调解站、妇幼关爱中心、心理咨询中心等服务载体,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困难帮扶等多种服务。



下一步,将在已有探索的基础上,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社会治理结构新变化,强化对社会治理改革创新的系统集成,坚持精准定位、精细治理、精心服务相统一,着力完善共建共享的街道社会治理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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