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页数 16 页
- 大小:33.93K
为您推荐
- 2023-10-01 18:26:16 20xx年三零创建阶段性工作总结
- 2023-09-09 18:55:20 局机关行政执法年度工作总结
- 2023-10-10 21:46:05 XX镇20xx年安全生产半年工作总结
- 2023-09-10 12:43:01 某税务局20xx年工作总结
- 2023-09-23 11:55:13 乡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总结
- 2023-09-18 02:41:12 县司法局20xx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总结范文
- 2023-09-09 19:04:17 X市发改委20xx年度领导班子工作总结
- 2023-09-10 11:44:13 中共仪陇县粮食局机关支部委员会20xx年党建工作总结
- 2023-09-12 04:53:59 电力实业发展总公司20xx年度工作总结
- 2023-10-03 13:20:42 区教育局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 2023-10-03 00:39:34 XX石油公司20xx年上半年安全工作总结
- 2023-09-08 21:11:50 退役军人事务局军休服务管理20xx年度工作总结
2、范文仅供自身研究参考,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直接或进行间接盈利)。
3、本站所有范本由合作方或用户上传,我们不对文本的观点及权威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4、我们重视知识产权,如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点击“违规举报”!我们会立即处理!
王章明:近年xx月xx日)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近年来全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情况和下步工作安排作简要通报。
一、近年来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我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在国家林业局的大力支持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依靠各级林业部门的共同努力,紧紧围绕“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总体部署,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始终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基本方针,坚持依法行政,创新管理机制,狠抓工作落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显著成效。
(一)林地保护不断加强,有力保障了林业发展空间。建立健全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体系。全面完成省、县两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组织开展了全省林地变更调查,积极做好“林地一张图”与“国土一张图”的衔接工作,基本建立了以规划管地的监管体系。全面落实林地用途管制制度。制定了《浙江省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办法》,加大对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和民生项目使用林地的服务保障,规范限制工矿开发和经营性项目使用林地,积极引导节约集约使用林地资源。20xx年以来全省共办理林地项目13851项,使用林地面积30658公顷,征收植被恢复费16.48亿元,有力保障舟山石化、苍南核电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开工建设。不断加强林地审批管理服务。开发应用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审批系统,有效规范审批环节管理,得到了国家林业局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广运用。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将长期占用2公顷以下林地、临时占用林地和林业生产设施以及农民建房项目占用林地委托市、县(市、区)林业部门办理,林地审批效率不断提高。逐步规范林地保护监管政策。会同省国土厅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加强涉林垦造耕地监管、规范采矿使用林地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对办理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涉林垦造耕地禁止选址的“十个范围”具体标准、采矿使用林地管理等作出具体规定,从近两年国家林业局检查情况看,没有发生严重毁林开垦案件,“山上造地”得到有效遏制,林地保护管理进一步规范有序。
(二)采伐改革稳步推进,充分激活了林业发展活力。修订完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颁布了《浙江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根据基层林业实际对林木采伐管理制度作出相应调整,有效调动了林农的积极性。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十二五”期间,国务院下达我省年森林采伐限额635万立方米,实际年均发证采伐量为243.67万立方米,占限额总量的38.37%,森林资源采伐消耗逐年减少。深入开展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按照国家林业局和省政府的批复要求,在全省范围取消竹子采伐计划管理,放宽集体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在龙游、柯桥、宁海、景宁等4个县(区)实行集体商品林采伐限额管理改革与更新造林保证金制度,允许在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采伐竹子和清理自然灾害木及对保护对象有害的林木。采伐管理改革达到了生态受保护、林农得实惠、机制有创新、职能在转变的预期效果。
(三)资源监测进一步加强,不断强化了林业宏观管理。年度资源动态监测能力逐步提升。以全国森林资源年度监测试点省建设为契机,及时发布全省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监测年度报告,研究制定了《浙江省森林资源一体化监测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积极探索构建全省森林资源年度化、联动化、协同化监测体系。顺利完成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浙江省第七次复查,全面部署开展了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市级森林质量评价体系基本形成。运用省市联动的森林资源年度监测成果,对全省各市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和林地保有量三项指标进行质量评价并纳入省对市级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县级森林增长指标年度考核评价工作深入推进。根据省委、省政府对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实绩考核评价工作的部署要求,对全省33个县开展了森林增长指标年度考核评价试点工作,初步实现了森林保护和发展实绩考核的年度出数,有效提升了地方党委政府对林业工作的关注程度和支持力度。
(四)执法监管持续加压,有效巩固了林业建设成果。
加强森林资源常态化监管。认真开展使用林地、林木采伐等核查监管,每年定期组织市级林业部门委托办理的林地审批项目开展互评互查,配合上海专员办做好年度使用林地项目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违法占用林地和滥伐林木问题。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根据国家林业局统一部署,全面组织开展了全省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行动,累计处理违法占用林地案件400多起。先后组织开展了“春雷行动”、“绿剑行动”、“铁拳三号”、“雷霆三号”等一系列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行为。加强木材运输流通管理。组织开展了全省木材检查系统“执法监督年”活动,积极推广庆元、安吉等县木检综合执法经验,系统优化调整木检机构布局。“十二五”期间全省共检查运输木材车辆20多万车次,检查木材300多万立方米,挽回经济损失4980万元。
(五)湿地管理得到重视,逐步扩大了有效保护范围。保护管理体制不断健全。经省政府同意成立了省湿地保护委员会,经省编委办批准成立了省湿地保护中心,不少市、县也相继成立了湿地保护委员会和办公室,增加了人员编制,为全省湿地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湿地保护体系不断完善。先后两次开展全省湿地资源状况调查,全省现有面积8公顷以上的湿地分布有5大类23型,总面积1665万亩,占国土面积的10.9%。全面完成了全省县级湿地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省政府批准公布了首批32块省重要湿地名录,县级以上湿地保护名录基本确定。目前全省已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11个、自然保护小区30个、国际重要湿地1个,国家湿地公园10个、国家城市湿地公园4个、省级湿地公园17个。湿地保护和生态修复扎实推进。全面实施湿地生态修复、保护示范工程,资金投入大幅增加。结合“世界湿地日”等活动,广泛开展湿地保护宣传,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进一步提高。
(六)物种保护有序推进,切实维护了生物多样性。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拯救。组织开展了全省第二次野生动植物资源野外调查,实施野生动植物极少种群保护拯救工程,一些极濒危动植物逐步摆脱灭绝风险。长兴的扬子鳄、德清的朱鹮、象山的中华凤头鸥、舟山的普陀鹅耳枥等物种繁育工作成效显著。开展野生动物救护管理与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建立省级野生动物救护基地、市县级野生动物救护站点64个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57个,野生动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提升。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全省已建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7个,省级自然保护区9个,省级以上保护区省财政年人员经费标准从8.4万元提高到11.3万元,加强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科研科普宣传,不断提升保护区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水平。深入推进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产业发展。全省现有野生动物养殖场986家、年产值60多亿元,从事野生植物栽培利用企业300多家、年产值53亿元,其中铁皮石斛及中药材等栽培利用企业近200家、年产值达48亿元。
(七)公益林建设力度加大,稳步提升了森林生态功能。国土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全省省级以上公益林面积增加到4536万亩,占全省林业用地总面积的46%,基本覆盖了全省八大水系源头等重要生态区位及生态脆弱地区,森林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显著增强。林种结构得到大幅优化。全省公益林中的阔叶林和针阔混交林面积比重从26%提高到42.2%,林分郁闭度大于0.5以上面积达83.7%,每公顷生物量从62.69吨增长到95.59吨,84.6%的省级以上公益林已达到优质林分标准。林农权益得到有力维护。全省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每年每亩30元,重要水系源头县和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公益林的补偿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亩35元和40元。到去年底,各级财政累计投入公益林补偿资金77.12亿元,惠及385万多户农户、1.31万个村级集体组织、2.2万个护林员和300余个国有单位,直接受益林农1300余万人,受益人数占全省农业人口总数的39.4%。
二、当前资源保护管理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
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和“两美”浙江建设的新形势下,我们必须保持更加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到林业改革发展实践的深入推进,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外部环境和内在要求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当前资源保护管理工作面临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概括起来,还存在以下四个方面不相适应的问题。
一是日益迫切的生态需求与相对薄弱的生态供给不相适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对森林资源的生态需求正发生深刻变化,人民群众强调幸福指数、追求品质生活,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更加迫切,更加期待天蓝、地绿、水净的公共环境,更加期待山清水秀的美好家园,更加期待优质便捷的生态服务。与人民群众日益迫切的生态需求相比,我省森林资源的生态基础还比较薄弱,生态产品供给还相对短缺,突出表现在:乔木林每公顷蓄积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73.4%,平均胸径是全国平均水平的78.7%,幼中龄林面积比重占71.1%,每公顷蓄积量小于50立方米的面积占52.5%,郁闭度在0.2——0.39的面积占15.1%。从总体上看,森林质量不高,森林结构比较简单,乔木林龄组结构不尽合理,人工林树种单一,低效林比重较大,可以说森林生态功能发挥的潜力还很大。
二是更加严峻的保护形势与仍然粗放的管理方式不相适应。非法占用林地情况屡禁不止,未批先占、少批多占以及采石、采矿、光伏项目、垦造耕地违规占用林地等情况仍较突出,林地流失逆转的风险加剧。违规采伐现象时有发生,各地采伐限额多有盈余,但凭证采伐率较低,实际林木消耗量远大于发证采伐量,无证采伐、违规采伐情况有所抬头。湿地面积逐年减少,湿地水质下降、生物物种减少、生态功能退化的局面还未有效改观。野生动物保护形势严峻,“野生无主、谁猎谁有”的落后观念还未消除,特别是非法猎捕滥食和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三是日趋繁重的保护任务与相对弱化的林业基层队伍不相适应。随着依法行政的深入推进,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任务越来越繁重。从管理范围看,林业部门要管理近亿亩森林和1600多万亩的湿地,管理区域占到全省总面积八成以上;从管理内容看,林业部门每年要承担包括林地、采伐、野生动植物等数万起行政许可事项以及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管任务,每年还要执行大量的林业行政执法案件和信访案件的查处。与日益繁重的管理任务相比,目前基层林业机构队伍普遍存在弱化的趋势,林业执法队伍人员严重不足,乡镇林业站机构缩减,年龄老化严重,队伍青黄不接,林业执法条块分割,各自为政,影响了整体效能的发挥。
四是资源调查监测的手段能力与考核评价的时效要求不相适应。传统的森林资源调查监测体系,连续清查5年一次,规划调查10年一次,调查监测周期长,监测成果时效性差,而且仍以传统现地调查手段为主,高新技术应用不够,难以适应现代林业发展要求。虽然近年来积极探索一体化动态监测体系,对连续清查样地开展年度调查,但市级森林质量评价仍存在外业工作量大等问题,县级森林指标增长年度考核存在自评数据失真等问题。随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对市、县的森林资源考核评价直接关系到党政领导的绩效评价和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对考核评价的时效性、精准性、公平性提出更高要求,亟待统一数据来源、完善监测标准、提升监管水平,实行科学高效的年度出数。
三、下阶段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
对新形势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管理举措,积极应对解决。要站在新起点上,以更宽的视野、更高的要求研究谋划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不断创新资源管理制度,切实转变林业管理职能,统筹处理保护利用关系,合力开创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新局面。当前,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打造上下协同的平台,逐步健全监测评价机制。
健全森林资源监测评价机制,既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去年以来,中央、省委相继出台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制度,对自然资源资产实施负面清单、离任审计、责任追究。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近年来我们陆续开展了市级森林质量考核评价和33个县级森林增长指标考核,特别是今年省委在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督查中对各市森林质量情况进行了通报,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也向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传导了工作压力。为进一步健全资源监测评价机制,下一步省厅将以打造省、市、县三级协同的资源监测信息化管理平台为抓手,统筹推进动态监测、年度出数、资源管理等各方面工作,各地要正确认识、主动参与、客观对待监测评价工作,实现以监测评价的全方位来引领资源保护的全过程。
一是扎实做好基础调查工作提高资源监测的准确性。基于样地抽样调查为基础开展市级森林质量评价,以二类调查为基础结合年度变更调查开展县级森林增长指标考核,是现行资源监测评价的基本方法。二类调查、年度变更调查、抽样调查是开展监测评价的基础工作,基础调查不扎实,考核评价就不准确。当前,全省各地正在全面推进新一轮二类调查和年度变更调查工作,各地要把调查质量放在首要位置,实事求是地反映资源现状。至今仍有个别县(市、区)尚未启动调查工作,务必要加快进度,不推全省后腿,确保明年全面完成二类调查工作。从最近了解的情况看,极个别地方为应付考核存在样地保护、数据“注水”的苗头,这些做法既违反规定,也对不起后人,是短视行为,必须严肃纠正。
二是创新资源监测方式提高考核评价的公正性。下一步资源监测方式的总体思路是:在方法上要以二类调查成果为本底,打造省、市、县三级协同的监测信息管理平台,形成全省资源“一张图”;在手段上要运用现代信息和遥感技术,增加县级高清卫片年度差异图斑自查、大样地核查验证等新的调查监测方式,加强对考核数据的精度控制;在工作上要推进现行监测项目的整合,实现监测评价数据“落地”,尽可能减少外业工作量和资金投入,提高工作成效。这项工作将按照总体设计、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步骤有序推进,从明年开始将在完善技术方案的基础上,结合二类调查工作进展情况,考虑在龙泉、遂昌、云和、松阳、景宁、开化、江山、泰顺、仙居、磐安等10个县开展试点,试点县要积极探索经验,其他地方要创造条件有序跟进。
三是客观分析评价结果提高资源管理的针对性。从近年来资源监测考核评价的结果看,总体上比较真实客观地反映出各地森林资源保护利用情况。各地要正确对待考核结果,客观分析评价数据,既要认真查找自身资源保护管理的问题和短板,提出整改提高的办法举措,又要积极主动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实事求是地提出生态建设的建议意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真正做到通过考核评价提高资源管理的针对性。
(二)按照守土有责的要求,更加规范林地利用管理。
一是要发挥好林地定额的调控作用。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是引导节约集约使用林地的重要调控政策,各地要按照保障重点、基础、民生项目,调控城镇、园区建设项目,从严控制工矿、商业性开发项目的原则,科学安排各级林地定额使用计划,区分轻重缓急妥善分配使用林地定额,特别是要主动加强与发改、国土等部门的沟通衔接,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的林地使用。省厅将进一步加大对林地定额的调控力度,依据各地林地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对违法用地问题突出、整改查处不力、监管不到位的县(市、区)实施调减甚至暂停定额使用政策。
二是要执行好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制度。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的文件精神,今年省财政厅、省林业厅联合制定了《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浙财综〔20xx〕16号),提高了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这也是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约束机制。各地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森林植被恢复费征缴,严禁通过违规调整公益林和城市规划区认定范围等手段故意降低甚至减免森林植被恢复费,严格限制无序占用、粗放使用林地行为。
三是要进一步落实好涉林垦造耕地监管工作。去年,经省政府同意下发《关于切实加强涉林垦造耕地监管工作的通知》以来,违规涉林垦造耕地行为虽有所缓解但仍难以杜绝,信访举报案件时有发生。各级林业部门要按照守土有责的要求,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原则上停止在山上垦造耕地的规定,切实做到“三个必须”:必须严格执行省定“十个范围”以外的垦造耕地选址规定,涉及采伐的必须依法办理林木采伐审批手续,必须及时恢复森林植被。
四是把握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政策界限。目前各地实施采石采矿项目和要求发展光伏、风电产业等用地需求较大,这也是当前林地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我厅已陆续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文件,各地要把握政策界限,认真贯彻执行。关于采矿使用林地,明确国土部门在编制或调整矿产资源规划、采矿权设置现场实地踏勘过程中必须征求林业部门意见,各级林业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林业相关法规政策对采石采矿项目选址提出意见,加强采矿使用林地监管。光伏项目占用林地要严格执行覆盖度50%以下的灌木林地使用条件,或在林业部门认定为宜林地同时国土部门认定为未利用地上实施,并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审核审批手续。风电建设项目省委、省政府已经明确暂停,各地要加强政策衔接,暂停风电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的受理。
(三)践行科学经营的理念,落实采伐管理政策。
一是要认真落实“十三五”采伐管理各项政策。“十三五”期间省政府对我省林木采伐管理政策作了一些重大调整,对天然林加大了保护力度,严禁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允许集体林限额根据县级采伐限额分配制度统一调配使用;简化了采伐审批管理,对受灾林木采伐、征占用林地上的林木采伐作了适当放宽;对反映强烈的公益林抚育采伐也作了更具操作性的政策规定。各地要精准把握,切实加强政策宣传,建立健全采伐监管机制,确保采伐管理安全有序、森林资源稳步增长。
二是要着力解决当前采伐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虽然近年来受木材价格持续低迷、采伐成本居高不下影响,总体上采伐需求有所减少,但在实际采伐管理过程中仍暴露出一些新的问题。一方面,随着基层采伐监管力度减弱,加上松材线虫病除治采伐管理不到位,凭证采伐率有下降趋势,各地要切实加强监管,确保凭证采伐制度落实到位。另一方面,随着“十三五”天然林停伐政策的实施,个别地方利用当前开展二类调查之机,盲目将原有的天然林划为人工林,对此各地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督促调查单位严格按照技术规程确定林分起源,切实加强天然林保护。
三是要切实把握科学经营的政策导向。森林经营是林业工作的重大课题,采伐管理是森林经营的关键环节,通过合理适度采伐引导森林科学经营,实现“越采越多、越采越好”是采伐管理的根本目的。上世纪80——90年代“灭荒”时营造的一大批用材林已经陆续进入成过熟林,急待采伐更新。我们要增强森林经营的科学理念,鼓励引导通过编制实施森林经营方案实现合理采伐、及时更新,提高林农森林经营积极性和自觉性,真正实现“采育结合、永续利用”。亚太森林组织和国家林业局在我省临安市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省厅也将适时择地开展相关试点工作,各地要积极探索科学的森林经营模式。
(四)构建共建共享的体系,不断完善生态补偿制度。
一是继续推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今年省政府再次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各地要根据省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文件要求,及时准确做好20xx年度公益林补偿资金的发放工作。同时要切实加强补偿资金使用管理,特别是针对前期补偿资金使用管理自查情况,及时整改问题,完善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管理规范到位。
二是有序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工作。今年以来,我厅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湿地生态补偿的政策调研和协调工作,目前已经初步确定从明年开始对全省首批列入省重要湿地名录的湿地实行生态效益补偿试点,补助标准暂定每亩10元,用于日常管护、劳务支出等。这项工作刚刚起步,各试点单位要加强政策衔接,落实管护资金,健全管护机制,为全省湿地保护管理探路子、出经验、作示范。
三是积极探索其他生态效益补偿途径。要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积极探索多种生态补偿途径,加快形成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运行机制。不断完善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健全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行差别化补偿政策,逐步提高补偿标准,不断增加林农收入。结合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进一步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支持力度。鼓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地方公益林的补偿政策,积极探索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相关工作。
(五)强化打防结合的手段,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一是深入开展保护候鸟“清网行动”。各级林业部门要从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依法履职尽责,运用专项打击的有力武器,严厉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前段时间,国家林业局先后部署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保护候鸟“清网行动”,各地要一鼓作气、再接再厉,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从前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看,候鸟保护形势相当严峻,一些地方张网捕鸟、诱捕候鸟现象屡禁不止,地下交易、网络市场活动猖獗,出售、经营、滥食候鸟等野生动物交易链斩而不绝,杭州湾沿线滩涂和山林猎捕候鸟的现象已经引起国内外媒体的关注。当前正值候鸟迁飞的高峰期,浙江地处东亚-澳大利亚全球候鸟迁徙路线上, 是候鸟迁徙的重要通道,各地要切实引起高度重视,全力做好保护候鸟“清网行动”各项工作。要切实加大打击力度,特别是杭州、嘉兴、绍兴、宁波等杭州湾沿线重点区域,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重视,会同相关部门深入一线开展摸底排查,进一步严厉打击乱捕滥猎滥食和非法经营候鸟的违法犯罪活动,真正做到露头就打、依法严惩。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整合力量组建专门巡查队伍,在每年10月到次年4月期间开展不间断地巡护,利用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GPS定位系统等技术进行重点布控和抽查,结合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全方位的监管体系。
二是认真组织林业执法检查。要积极配合国家林业局做好林地管理、林木采伐、森林资源保护目标责任制等检查工作,根据检查反映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市、县林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开展经常性的林业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并遏制破坏森林资源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坚决刹住破坏森林资源歪风。省厅将进一步研究完善检查方法、创新检查手段,从明年开始组织开展林地征占用审批事中事后“双随机”抽查工作,适时探索开展卫片执法检查试点,在依法履职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基层负担,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准确性,树立执法检查的权威性。
三是妥善处置舆情信访案件。近年来涉及林地、公益林等森林资源管理的网络舆情和信访案件增多,这些案件往往矛盾纠纷比较复杂,敏感度高、涉及面广,处置不好可能造成负面影响,必须高度重视、妥善应对。各地要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重点就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等社会影响广泛、公众反映强烈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第一时间组织调查督办,及时作出回应,该说明的要说明情况,该查处的要查处到位,切实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六)实施工程带动的举措,切实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
一是全面启动抢救保护行动。为了切实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今年省厅专门制定了《浙江省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保护行动方案(20xx-20xx年)》,“十三五”要实施重点珍稀濒危物种保护抢救、重点珍稀濒危物种栖息地保护、监测体系和保护管理信息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宣教四大工程,将29个(类)物种实施重点抢救保护,对32种珍稀濒危动物和100种珍稀濒危植物列入重点保护范围,全面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二是要因地制宜制定保护方案。按照行动方案的总体安排,保护工程涉及到42个县(市、区)和所有自然保护区,并要求对29个物种制定一个抢救保护方案、建立一个科技支撑团队、落实一个项目实施单位。各有关单位要抓紧对接专家团队,共同制订抢救保护方案,通过“专家+保护机构”的协作机制,紧紧依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技术力量,形成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保护机制。
三是要分类施策落实保护措施。要按照物种保护规律,区分不同保护对象的濒危程度,分类施策落实相应的保护措施,切实提高抢救保护的有效性。要重点加强原生地就地保护,对原生地种群数量稀少的物种要通过人为措施实施迁地保护。要加强栖息地生境保护,确保野生动植物生存生长环境、繁殖繁育条件不受破坏,对已经破坏的要采取措施逐步加以恢复。要积极促进原生种的自然繁衍,对自然状态下难以繁衍或者达不到自然扩大种群的,要采取人工繁育和其他生物技术进行扩繁,并逐步实现野化放归。同时,各地要加大力度,加快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建设,积极申报省重要湿地名录。
请如实的对该文档进行评分-
-
-
-
-
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