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页数 7 页
- 大小:40.64K
为您推荐
- 2024-02-01 16:25:02 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20xx年度述职述德述廉述法报告
- 2023-09-10 12:44:29 县纪委书记在纪委全会上的报告
- 2023-10-16 08:10:08 学习贯彻20xx年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总结报告
- 2023-09-28 09:59:19 单位党委书记20xx年度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 2023-09-27 21:04:28 某银行副行长20xx年度述职报告
- 2023-09-14 19:48:36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宣讲报告
- 2023-09-17 05:54:11 国企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报告
- 2023-09-18 13:14:51 党委成员居委副主任述职报告
- 2023-10-25 01:37:09 卫生系统某局2022年度基层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 2023-09-26 18:07:52 某团委书记20xx年个人述责述廉报告
- 2023-10-24 05:40:04 巡察办党支部2022年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 2023-09-19 01:16:01 “双减”工作简报:XX县以“三心”打造学生“三度”课后生活
2、范文仅供自身研究参考,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直接或进行间接盈利)。
3、本站所有范本由合作方或用户上传,我们不对文本的观点及权威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4、我们重视知识产权,如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点击“违规举报”!我们会立即处理!
严肃规范精准慎重
推动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落靠
——《中国共**问责条例》专题辅导报告
近日,党中央印发新修订《中国共**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xx年xx月xx日起1个月内,向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诉。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接到书面申诉后,应当在1个月内作出申诉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提出申诉的党组织、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申诉期间,不停止问责决定的执行。
(三)问责尺度的把控——从轻或加重,要符合这些条件
相比于此前的《条例》,此次修订的版本还对不予免予问责、从轻减轻问责、从重加重问责等情况进行明确。
其中,可以不予问责或者免予问责的情况,就包括了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在集体决策中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或者保留意见的;在决策实施中已经履职尽责,但因不可抗力、难以预见等因素造成损失的。
另外,根据《条例》,有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有效挽回损失或者消除不良影响的;积极配合问责调查工作,主动承担责任的等情形,可以从轻或者减轻问责。
与此同时,《条例》还提出了应当从重或者加重问责的情形。
《条例》规定,若出现对党中央、上级党组织三令五申的指示要求,不执行或者执行不力的;在接受问责调查和处理中,不如实报告情况,敷衍塞责、推卸责任,或者唆使、默许有关部门和人员弄虚作假,阻扰问责工作的等情形,应当从重或者加重问责。
需要注意的是,《条例》特别提到,正确对待被问责干部,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符合条件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正常使用。有分析认为,对于党的领导干部而言,即便“一朝被问责”,也不意味着“终身入冷宫”。
(四)问责的“操作流程”——不能问责不力,也不能问责泛化
为了保障问责的严肃、规范、精准、慎重,今次修订的《条例》还大幅增加了问责程序的部分。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的报道,这也是此次修订条数和内容增加最多的部分。《条例》从启动、调查、报告、审批、实施等各个环节对问责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
其中,在启动问责调查方面,《条例》规定,需要进行问责调查的,有管理权限的党委(党组)、纪委、党的工作机关应当经主要负责人审批,及时启动问责调查程序。其中,纪委、党的工作机关对同级党委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启动问责调查,应当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
在启动问责调查后,《条例》也明确,应当组成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调查,查明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失职失责问题,综合考虑主客观因素,正确区分贯彻执行党中央或者上级决策部署过程中出现的执行不当、执行不力、不执行等不同情况,精准提出处理意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责任分明、程序合规、处理恰当,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简单化。
此外,《条例》还规定,被问责领导干部应当向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写出书面检讨,并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或者党的其他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建立健全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
在实施环节,《条例》明确,需要对问责对象作出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理的,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应当通报相关单位,相关单位应当及时处理并将结果通报或者报告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
三、如何贯彻落实好新《条例》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之所以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现象,规章制度之所以成了“稻草人”,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问责或者问责不力,这是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的重要表现。比如,有的领导干部对问题视而不见,做“老好人”、当“甩手掌柜”;有的处理措施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罚酒三杯”、不痛不痒;还有的所谓问责只闻雷声、不见下雨,最后不了了之。现实告诉我们,有责不担,正气难彰;失责不问,百弊丛生。问责如果不立起来,严字当头就难以保障。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利器,颁布了就必须不折不扣执行、真刀真枪问责,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从而发挥制度的力量,不断推动问责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广大党员干部如何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抓好责任落实。
一是抓好学习。要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把学习贯彻《条例》与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对照检视,切实把《条例》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进一步加深对《问责条例》的领会和理解,牢固树立政z*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二是抓好带头。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党的领导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领”就是率先垂范、引领示范,“导”就是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责条例能否起作用,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能不能担当、敢不敢较真、有没有战斗性。“己不正,焉能正人。”领导干部不能只对着下级说事,要把自己摆进去,手电筒对着自己照。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发声亮剑,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对失职失责现象说不,以敢问责、严问责、常问责的行动徙木立信,才能树立“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的正确导向,把管党治党的政z*责任落到实处。
三是抓好执行。问责是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手段,不能感情用事。坚决破除好人主义、一团和气,把该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不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不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才能形成“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应,增强广大党员对制度的敬畏之心。始终保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紧盯问责条例规定的六种问责情形严肃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对不敢问责的也要问责,才能利剑高悬、震慑常在,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党的纪律执行到位。纪委、纪检组也要从自身做起,肩负起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使命,做到动真格、敢问责,使问责利器在实践中释放威力、更加锐利。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正如XX领导XXX在庆祝中国共**成立95周年大会上指出的:“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到什么阶段,党的建设就要推进到什么阶段。”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国梦的新征程上,贯彻落实好问责条例,使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我们党必定能带领人民实现历史使命,在新的赶考中交出更加优异的答卷。
请如实的对该文档进行评分-
-
-
-
-
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