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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信访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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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信访建设工作总结


群众工作无小事。信访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是必须守住的底线。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市信访部门牢记宗旨,心系百姓,特别是找准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方式方法,把信访工作作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切实把法治信访建设作为全市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举措, 始终贯穿工作的方方面面。


创新“三个三”工作法,狠抓“三个规范”,坚持“三分原则”,运用“三个载体”,通过这些具体有效的工作办法,全市信访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依法维护信访秩序


做好信访工作,必须有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我市狠抓规范信访部门工作、规范责任部门工作、规范信访行为“三个规范”,切实依法维护信访秩序。


聚焦“事要解决”,规范信访部门工作。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市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围绕“了解社情民意、汇集意见建议、分析稳定风险、评估政策得失、排查矛盾隐患、解决合理诉求”的职能定位,规范信访工作流程,不断提高信访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能力和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能力。同时,坚持把“事要解决”作为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手抓专项治理消减存量,一大批陈年积案、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得到有效解决; 一手抓及时解决控制增量,及时就地解决群众信访诉求,防止新问题拖成老问题、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今年*月至*月,我市信访总量与20**年同期相比下降**%。群众满意率不断提升,信访增量得到有效控制,信访存量得到消减,稳定风险隐患逐年减少。


压实主体责任,规范责任部门工作。各级各部门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在规范依法行政的同时,按照职能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对群众信访诉求,职能部门及时受理,第一时间、第一地点依法妥善处理。为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地,我市按照“知责、履责、尽责、追责”的工作要求, 建立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失职追责”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坚持领导接访责任制、领导包案化解责任制,层层传递责任,层层狠抓落实。


依法从严治访,规范信访行为。为进一步畅通和拓宽诉求表达渠道,我市在市信访服务中心设立信访、公安、检察、法院、人社、住建、工信、市场监督、城管、规划和自然资源、律师、心理咨询等**个接待窗口,健全联合接访机制,整合资源,汇聚力量,推动化解复杂信访问题和信访积案,提高依法解决问题的质量和效率;全面推行“阳光信访”,设立市、县(区)两级“网络投诉受理办公室”,全面推进视频信访系统建设,大力推进信访信息系统深度应用,今年*月至*月,全市受理群众网上投诉****件,呈现“网升访降”良好态势。此外,我市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和信访业务规范性培训,在抓好实地宣讲、展板宣传、信访大厅电子屏幕滚动宣传、报纸电视宣传的基础上,开通微信、头条号,定期发布信访动态,适时推送信访法规、典型案件,充分运用网络信息技术扩大宣传引导的受众面,提高群众知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引导群众正确认识信访权利和实现途径。在此基础上,我市严格依法处置违法信访行为,有效震慑和遏制了缠访闹访行为,构建了良好信访秩序。


二、依法解决信访问题


信访工作中,我市始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坚持诉访分离,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我市大力推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按照政策,严格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把涉法涉诉信访从普通信访事项中分离出去,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按照衔接、分流、受理、办理、司法救助有机统一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处理机制,厘清诉讼与信访的界限,积极做好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引导分流工作,积极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尊重政法机关依法作出的结论。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实现了依法按程序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有利于维护法律权威和法治生态,有利于积极、稳定、可持续地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有利于信访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坚持事项分类,让有权处理信访问题的部门承担起责任。各级各部门严格依据《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责任清单》,对群众信访投诉请求进行认真甄别、合理分流、依法处理,进一步厘清了信访与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定途径的受理范围,使应当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进入法定渠道。


坚持事责分级,深入推进依法逐级走访。在全市推行依法逐级走访,进一步压实有权处理信访问题的部门和基层党委、政府的法定责任,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逐级表达诉求,有效减少越级上访,使信访秩序更加规范。同时,坚持“双向规范”。一方面,规范信访工作行为。通过提出程序性和可操作性的工作要求,压实属地和相关责任主体的责任,规范受理办理程序,推动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另一方面,规范信访人的信访活动,严格规范信访秩序,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理性反映诉求。


三、全面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


如何全面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在实践中,我市找到了3个有效载体,即: 创建信访工作优秀县(区)、无越级上访乡镇(街道)活动,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包案化解信访事项,“最多访一次”。


以创建信访工作优秀县(区)、无越级上访乡镇(街道)活动为载体,夯实法治信访基层基础。20**年,我市出台了《学习枫桥经验创建无越级上访乡镇(街道)的实施意见》,全市**个乡镇(街道)参与创建,*个乡镇(街道) 的工作局面由有越级上访变为无越级上访,*个乡镇(街道)保持无越级上访。20**年以来,我市持续开展“三无”县(区)、信访工作优秀县(区)创建活动,制定方案,创新举措、推进落实。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了法治信访基层基础,真正把信访工作责任传导到基层、压实在基层。


以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包案化解信访事项为载体,提升法治信访专业化水平。市信访接待大厅设立了律师接访窗口,每天有一名律师参与接访。20**年以来, 全市律师共参与信访接待咨询****余次,参与化解信访案件***余件,涉及群众****余人;参与领导信访接待***批次,依法化解群体性纠纷**余起,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的群众纠纷和社会矛盾。此外,市信访大厅设立了心理咨询室,及时疏导信访群众情绪。


以“最多访一次”为载体,实现“事要解决”,信访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信访代理办法,设立信访代理员***名,搭建“便捷平台”, 变群众走访为网上代理投诉,降低信访成本,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信访不出县(区)、矛盾不上行”。20**年以来,我市把让群众“最多访一次”探索实践作为信访工作创新突破的新引擎,紧紧围绕“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有效解决群众信访诉求,最大程度减少群众‘访累’”目标,明确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信访牵头、部门主体”的领导责任体系,建立“一网一中心,一降一优化”改革路径、“一意见三细则”的制度体系,采取“七项制度两个活动”的推进措施, 确保办访水平和服务质量显著提高,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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