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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自然资源局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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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自然资源局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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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自然资源局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手册


目录


1. 会计机构管理制度3


2. 重大资金议事决策规则7


3. 内部控制关键岗位管理制度9


4. xx县自然资源局议事决策规则14


5. 预算业务管理制度20


6. 收支业务管理制度(试行)25


7. 资产业务管理制度(试行)28


8. xx县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35


9. 合同业务管理制度(试行)41


10. xx县自然资源局办公费管理细则45


11. xx县自然资源局会议费管理细则47


12. xx县自然资源局培训费管理细则51


13. xx县自然资源局公务接待费管理细则54


14. xx县自然资源局差旅费管理细则56


15. xx县自然资源局内部审计制度60


16. xx县自然资源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64


17. xx县自然资源局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71


18. xx县自然资源局部门经费管理绩效考核制度74


19. 附件1:xx县自然资源局出差审批单77


20. 附件2:财政部分地区、分级别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限额标准表78




会计机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内部控制,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县自然资源局及二级机构事业单位。


第二章会计机构设置


第三条根据工作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在相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局设财务股,配备会计人员和财务管理人员。


第三章会计人员配置及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会计人员配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二)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三年xx月xx日起实行。



重大资金议事决策规则


为加强重大资金管理,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科学、民主、依法议事决策机制,根据国家及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本规则所称重大资金是指我局重大支出资金。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议事决策是指重大资金的申报、分配和使用,必须经过局领导班子集体决定。


第三条重大资金实行集体研究的议事决策机制。


第四条重大项目资金议事决策应坚持“公开公正、程序规范、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的原则。


第五条议事决策范围重大资金的申报、分配和使用。


第六条议事决策程序重大资金议事决策遵循提出预案、确定议题、科学论证、准备材料、沟通酝酿、会议讨论、集体决议的基本程序。


(一)部门预算申报和安排意见


1.提出预案。财务人员根据县财政局要求,按照我局《部门预算工作规则》,组织各内设机构单位申报年xx月xx日执行



内部控制关键岗位管理制度


按照《xx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通知》(湘财会字【20xx】19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内部控制关键工作岗位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关键岗位主要包括: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以及内部监督等经济活动的关键岗位。具体包括:


1、项目管理:项目审核、检查、验收等岗位。


2、财务管理:会计、出纳、审计等岗位。


3、政府采购管理:招标、投标、采购等岗位。


4、资产管理:实物管理、账务管理等岗位。


二、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


(一)项目管理


主要职责:1.负责对建设项目概算投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2.负责对建设项目是否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的监督检查;3.负责对建设项目是否建立有效的招投标控制机制的监督检查;4.负责对建设项目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套取建设项目资金情况的监督检查;5.负责对建设项目是否按照规定保存建设项目相关档案情况的监督检查;6.负责对建设项目是否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的监督检查;


(二)财务管理


会计岗位职责:1.遵守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熟练掌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业务;2.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合法和完整;3.组织编制部门预算和部门决算;4.做好机关日常会计核算工作;5.负责编报机关财务等报表;6.负责保管机关财务专用章,并按规定使用;7.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做好会计凭证、账册的整理、装订、保管和移交工作。


出纳岗位职责:1.负责现金管理。妥善保管现金,根据会计凭证收付现金,及时核对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2.负责银行账户管理。根据会计凭证收付款、登记存款日记账,定期与银行核对银行存款账户余额;3.保管单位法人名章,并按规定使用;4.负责转账支票、现金支票的购买、使用、签发和保管;5.负责其他财务票据的申领、使用、年xx月xx日常跟踪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


第八条各组应当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自觉接受计财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第九条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由财务股牵头,各组配合。绩效报告经预算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报县财政股。


第三章预算编制与批复


第十条加强预算管理。根据县财政局的部署,召开预算编制会议,全面把握预算编制政策和要求。预算编制贯彻厉行节约、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细化编制,确保工作运行。


第十一条规范预算编制。按照县财政局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结合工作职能和工作重点、目标和任务,组织预算编制工作。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程序。预算编制实行“三上三下”的编审程序。


(一)财务股根据县财政局要求,组织各组申报年xx月xx日起施行。



收支业务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收支业务管理工作,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二条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其他收入。


第三条积极组织收入。各项收入应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编制范围,全面真实反映单位实际收入情况。


第四条加强收入管理。各项收入由财务股归口管理并进行会计核算,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办理收款业务,严禁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


(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非税收入开具财政收款票据,做到收缴分离、票款一致,并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或者私分。


(二)签订的收入合同,需交财务股做为账务处理的依据。


(三)定期检查收入合同执行情况,加强往来款项的清理,对应收未收项目查明情况,落实催收责任,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账。


第五条严格收入票据管理。财政票据、税务发票等各类票据的申领、启用、核销、销毁等,必须履行规定手续。收入票据应当按照顺序号使用,不得拆本使用,不得违反规定转让、出借、代开、买卖等,不得擅自扩大票据使用范围,做好废旧票据管理工作。


第六条应确保收款、开票与会计核算岗位相互分离,收入和票据定期核对。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七条单位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经费支出和拨出经费。


第八条加强预算管理。各项支出应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并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


第九条明确审批权限。审批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越权审批。局机关所有预算支出,经副局长或局长审批。


第十条支出事前申请。


(一)申请支出事项必须有预算指标,无指标或超指标的支出不能进行申请。


(二)申请支出相关办公室凭依法取得的合法票据,送财务股审核,按照授权审批权限进行逐级报批。


第十一条按照审核批准后的支付凭证支付款项,进行会计核算。出纳人员复核原始凭证和会计凭证,按照规定的资金支付方式进行资金支付。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办理;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按照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办理业务,原则上不准使用现金支付。


第十二条根据支出凭证及时准确登记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会计档案应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管,严防毁损、散失、泄密或不当使用。


第十三条对票据不合法、签批手续不规范、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的,应当及时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单位负责人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章债务管理


第十四条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原则上不得对外举借债务,不得对任何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提供资金担保业务。


第十五条按照规定可以举借债务的局直属事业单位,债务项目需进行充分论证和评估,编制债务融资和偿还方案,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报县财政局批准。


第十六条加强债务管理和监控。


(一)经批准的举借债务,不得由一人办理债务业务的全过程。


(二)按照规定的债务资金用途使用资金,不得挤占和挪用。


(三)根据债务融资和偿还方案按时还本付息,定期核对债务账目,及时进行债务偿还和清理,防范控制债务风险。


第十七条及时进行债务业务的会计核算。做好档案保管工作,妥善保管相关记录、文件和凭证。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资产业务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资产是指局机关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局机关资产管理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管理等。


第三条资产控制与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产权登记、资产清查、资产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等。


第四条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二)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


(三)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第五条资产管理体制。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单位负责人是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财务股负责资产的帐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等工作;办公室负责实物资产管理,包括资产的采购、验收、维修保养及处置等日常管理。


第二章货币资金管理


第六条货币资金是指单位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和其它货币资金。


第七条建立货币资金岗位责任制


(一)会计人员岗位和出纳人员岗位相互分离。未经授权的部门和人员不得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接触货币。


(二)出纳人员不得担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出纳人员不得由临时人员担任。


(三)出纳人员管理法人名章,会计人员保管财务专用章,按规定履行盖章手续。


(四)建立货币资金授权制度和审核批准制度,所有收支均按照审批权限签批。


第八条现金管理出纳人员负责现金的收支和保管。


(一)按照规定及时将现金收入存入银行账户。


(二)审核原始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凭证支付款项和登记现金日记账。


(三)妥善保管现金,现金库存不得超限额。


(四)及时清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


第九条银行账户管理


(一)单位要建立基本账户和零余额账户,不得多头开户。


(二)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管理印章人员可配备单独的保险柜等保管设备。


(三)完善银行对账制度。银行存款(含零余额账户)和银行账户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账面余额与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相符。


(四)统一使用县级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维护系统安全。按照岗位权限管理秘钥,严格网上审核、支付和审批程序,防范网上支付风险。


第十条货币资金核查控制


(一)建立现金清查制度。会计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情况进行清查盘点。重点清查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挪用公款、有无帐外资金。


(二)加强银行对账管理。会计人员每月核对银行存款余额,抽查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是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会计人员发现货币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和整改,及时堵塞漏洞。


第三章实物资产管理


第十一条实物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办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


第十二条资产配置


(一)配置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坚持科学合理、优化资产,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与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


(二)办公设备类资产配置按照《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县直行政事业国有资产配置标准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嘉政发【20xx】1号)规定配备。


(三)资产配置实行预算管理,编入单位年xx月xx日起施行。



xx县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县直行政事业国有资产配置标准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嘉政发【20xx】1号)、《xx县财政局关于印发《xx县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合同业务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合同业务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维护单位合法权益,提高管理效率,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xx】21号)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对外签订、履行的劳务、买卖、租赁、建设工程、运输、仓储、保管、技术开发与转让、购买服务等各类合同管理。


第二章合同订立


第三条合同调查


(一)建立合同调查报告制度。在合同签订前,办公室需履行调查工作程序,认真调查有意订立合同所有当事人的经济实力、行业地位、资信情况、履约能力及信誉等,并出具调查报告。


(二)建立合同复核机制。相关办公室负责人组织人员对合同调查报告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情况报告主管领导,研究确定合同谈判对象。


第四条合同谈判


(一)合同谈判实行联席制度。相关办公室应组成由业务、技术、财会、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参加的联席小组联合进行谈判,不得一人直接与对方进行合同谈判。


(二)资金额度较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经济合同,谈判前应咨询外部专家,必要时聘请外部专家参与合同谈判。


(三)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参加合同谈判人员应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物美价廉、满足需要的原则,以维护本单位合法权益和厉行节约为宗旨,不得在合同谈判中假公济私、牺牲本单位利益谋取私利。谈判的重要事项和各方意见,应当进行记录并妥善保存,作为追究责任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合同文本拟定


(一)根据合同谈判结果拟定合同文本。


(二)合同采用统一标准文本,订立书面合同。


第六条合同审核


(一)建立合同会审制度。相关办公室应组织由业务、技术、财务、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对拟定的合同文本进行联合会审,并对合同审核结果全面负责。


(二)重大经济合同应聘请法律顾问和外部技术专家审核合同条款。


(三)相关办公室依据合同会审意见,修改完善合同文本,报主管领导审核批准。重大经济合同应履行集体议事决策程序。


第七条合同签订


(一)合同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也可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委托书,由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


(二)严格合同用章管理制度。合同需经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合同生效。


(三)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已签署的合同被篡改。


第三章合同履行


第八条合同履行情况监督


(一)合同履行办公室要明确专人负责,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对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协调解决。


(二)局纪检委对机关重大经济合同签订进行监督。


第九条合同纠纷


(一)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当在规定时效内与对方协商谈判。


(二)纠纷处理过程中,未经授权批准,相关经办人员不得向对方做出实质性答复或承诺。


第四章合同结算


第十条合同价款支付


(一)合同经办人员应收集原始凭证资料,经审批后,及时提交财务股,办理合同结算。


(二)财务股对合同条款和结算票据进行审核,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办理结算,进行账务处理,确保合同履行。


第五章合同档案


第十一条合同登记归档


(一)相关办公室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登记合同的订立、履行、结算、补充或变更、解除等情况。


(二)合同文本应统一分类和连续编号,并及时归档。


(三)加强合同保密工作。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商业秘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施行。



xx县自然资源局办公费管理细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办公费管理,强化财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及相关财务制度,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办公费包括办公用品费、资料印刷费、报刊杂志费、水电费及邮电费等。


第三条办公费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使用,相关办公室不得自行购置办公用品。


第四条办公费实行预算管理,包干使用,不得突破年xx月xx日起施行。



xx县自然资源局会议费管理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会议费管理,进一步控制和精简会议,改进会风,节约会议费开支,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有关规定和《xx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召开会议应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规模,建立健全会议审批管理制度。


第三条会议费由县级财政安排,纳入部门预算,执行中不得突破。


第四条会议实行分类管理。


我局召开的会议按照《xx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标准执行,会期均不得超过一天,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合计不得超过1天。


列入单位年xx月xx日起施行。



xx县自然资源局培训费管理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局机关培训费管理,提高培训效率和质量,节约培训费开支,根据《xx县行政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举办培训要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培训质量,节约培训资源,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第三条局机关建立培训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各相关办公室要在每年xx月xx日内的培训不得组织调研、考察、参观。


第十三条培训费报销结算。报销培训费应当提供培训通知、参会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以及培训机构出具的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并由经办人、相关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主管副局长签字;大额资金按照审批权限签批。


第十四条财务股根据培训计划和培训预算审核培训费报销凭证,按照规定支付培训经费。对未履行审批备案程序的培训,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五条讲课费、小额零星开支以外的培训费用,应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十六条培训费执行情况应按规定时间报县财政局。


第十七条培训费执行情况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本细则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xx县自然资源局公务接待费管理细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务接待费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务接待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公开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三条公务接待费由县财政局核定,列入部门预算,并单独列示。公务接待费要严格执行标准,超预算不予报销。


第四条实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公务接待前,填写公务接待审批表,由局长审签。接待费申请报财务股,由财务股根据预算和有关规定审核接待费支出。


第五条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公务活动结束后,如实填写接待清单,由局长签批。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六条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


第七条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招待范围。


第八条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第九条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属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第十条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十一条接待费支出严格按照公务卡管理规定执行,一律用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十二条公务接待费按照规定实行预算和决算公开,接受财政、审计部门和社会监督。


第十三条本细则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xx县自然资源局差旅费管理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局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嘉财行【20xx】2号《xx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差旅费是指各单位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三条差旅费实行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人员需填报公务出差审批单(见附件2),经局长审批。


第四条住宿费报销标准:机关工作人员省内出差,每人每天530元标准,省外出差,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住宿费限额标准(见附件3)。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标准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住宿费在补助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五条交通费报销标准:出差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级别


火车(含高铁、动车、

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

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

(不包括出租小

汽车)




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

卧),高铁/动车商务

座,全列软席列车一

等软座


一等舱


头等舱


凭据报销




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

卧),高铁/动车一等

座,全列软席列车一

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火车硬席(硬座、硬

卧),高铁/动车二等

座,全列软席列车二

等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第六条市内交通费包干标准: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市外每人每天80元,市所属其他县每人每天60元。


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出差当天往返的机场大巴、地铁费用凭据报销。


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第七条伙食费补助标准: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省城内出差每人每天100元,xx市及省内其他地级市(州)市区每人每天100元,省内其他县(市)每人每天80元,县内其他区域每人每天60元。省外出差按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见附件3)。


省内出差伙食补助费按规定标准报销,省外出差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第八条未经审批乘坐飞机的,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第九条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乘坐飞机、火车、轮船时,不得通行机场、车站、码头的贵宾通道,不得使用要客休息室。


第十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十一条出差人员的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方式结算。


第十二条机关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要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公务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公务卡支付票据、相关文件通知等凭证。对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十三条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由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不报销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第十四条各相关办公室要加强对本办公室人员出差的管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共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十五条加强机关差旅费管理,严格控制差旅费预算规模。相关领导、财务人员要严格差旅费报销的审核,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


第十六条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违反规定,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十七条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审计和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本管理细则适用于局机关。


第十九条本管理细则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五、评价与监督管理制度



xx县自然资源局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局内部审计工作,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以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发展为目标。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


第三条内部审计机构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条局内部审计工作设在财务股,负责履行局内部审计职责;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对直属单位的财务活动和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所属单位领导任期经济责任(离任)进行审计;组织内部审计理论研讨和业务技能培训。


第五条局直属事业单位要按照《审计局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授权本单位内设机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


第六条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内部审计人员,负责本单位经济活动及所管理项目执行情况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实行岗位资格和后续教育制度。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人员应取得岗位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参加后续教育,本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和保障。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第九条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保护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三章内部审计职责


第十条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按照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要求,履行下列职责:


(一)局财务股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审计机关对直属单位的审计检查工作。


2.拟定审计方案,确定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事项、内容、方式、目标、时间安排等。


3.对所属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他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4.对所属单位预算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5.对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6.法律、法规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求办理的其他内部审计事项。


7.按照规定,可聘请社会中介组织对局机关及所属单位重要经济活动、重大经济事项、重要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二)局直属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审计部门对本单位的审计检查工作。


2.对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预算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所承担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法律、法规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进行审计监督,并及时向局财务股报告情况。


第四章内部审计程序


第十一条根据上级部署和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拟定内部审计计划,报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十二条根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内部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被审计单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十三条审计组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审计结束,应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形成审计结论与建议,及时向被审计单位沟通反馈,并形成审计报告。


第十五条审计报告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收到审计报告初稿之日起五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审计组应当对被审计单位的书面意见进行研究核实,形成审计报告,报送主管副局长审定。


第十六条审计组根据领导审定意见,将审计报告、审计决定送达送被审计单位。


第十七条对有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罚的,应在职权范围内做出处理、处罚的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必须执行审计决定。


第十八条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收到审计决定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局领导提出具体意见。在等待处理期间,原审计决定照常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xx县自然资源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县自然资源局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效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财政厅《xx省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财经法规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目的,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活动。


第三条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


第四条财政安排的部门预算支出的绩效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预算绩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范原则。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事前设定目标、事中跟踪监控目标实现进程、事后评价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正公开原则。预算绩效管理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预算绩效管理信息要依法逐步公开,并接受监督。


(三)分级分类原则。预算绩效管理根据管理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四)绩效相关原则。预算绩效管理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产出绩效进行,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效果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第六条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依据: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县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


(三)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


(四)局机关及事业单位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xx月xx日起试行,财务股负责解释。


20xx年xx月xx日



xx县自然资源局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国家资金安全,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章监管职责


第二条成立专项资金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财务室。由财务负责人为组长,成员由财务室及有关业务股(室)人员组成,承担专项资金管理、检查、监督职责。


第三条专项资金监管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财务室是专项资金管理的牵头单位。负责统一申报财政项目资金;协调各业务股(室)和有关部门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落实各项专项资金;负责专项资金的支出管理;对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与效益进行跟踪检查;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与审计,协调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第三章监管内容第四条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管理。重点监管项目申报是否符合规定;补贴程序是否公开公正;是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是否按照计划执行;项目实施资料及档案是否完备;政策宣传是否到位。


(二)资金管理。重点监管专项资金是否按照程序及时足额拨付;是否滞拨滞留资金;是否进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是否严格按照项目批复使用资金;是否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


(三)绩效评价。重点监管专项资金是否实现项目预期目标及资金使用效益。


(四)其他管理。重点监管是否存在虚假申报、虚报冒领、骗取资金问题;是否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对有关部门审计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协调落实整改措施,督促监督整改情况。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五条建立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协调机制。由财务室牵头,侧重专项资金检查;各业务股(室)、事业单位配合,侧重项目管理检查;共同制定年xx月xx日起施行。



xx县自然资源局部门经费管理绩效考核制度


为了做好我局政府部门绩效管理工作,保证资金安全高效,根据《xx省预算目标管理办法》和《xx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内容及范围


考核内容:部门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1.局机关财务:考核机关经费管理。


2.有关办公室:考核部门资金管理。


3.事业单位:考核部门经费管理。


二、考核组织机构


部门经费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由局财务股牵头,各相关办公室和事业单位配合,负责部门资金的前期认证、风险评估、项目申报、制定实施方案和绩效管理制度、计划下达、资金使用管理、对下拨资金使用单位进行绩效考核等工作。


三、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部门经费绩效管理考评内容及赋分标准


1.考评内容:包括预算管理、决算管理、政府采购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率。


2.赋分标准:指标总分值100分。


⑴预算管理40分


按程序及时、准确报送预算及预算绩效目标得10分,报送不及时的不得分;完整、真实、细化编制预算,并且依据充分得10分,不完整的扣5分,按规定时限编报部门决算得30分。


⑵决算管理40分


按时编报部门决算得20分,不按时编报的不得分;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得20分,数据存在严重错误的不得分。


⑶政府采购管理10分


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并及时进行资金对账的得5分,不及时对账的不得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限时采购的得5分,不及时采购的不得分。


⑷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率10分


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率达到100%得10分,每降低10个百分点扣1分,以此类推。


四、考核程序和方法


局内部考核采取自我评估和综合评价的方法。


(一)自我评估


相关办公室、各单位对绩效管理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形成评估报告连同绩效考评相关材料一并报财务股。


(二)跟踪检查


相关办公室、各单位要对对绩效管理指标进展、完成质量和资金使用及效益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评估报告


每年xx月xx日



附件1





xx县自然资源局出差审批单




出差日期


年xx月xx日—年xx月xx日共天


申请部门


局办公室




出差事由

(地点)



出差用车





出差人员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部门负责人意见



部门分管

领导意见





局长意见:





经办人:


申报日期:


年xx月xx日






附件2


财政部分地区、分级别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限额标准表


单位:元





省份


住宿费


伙食补助费

(人,天)




省级及相当职级

人员(普通套间)


正副厅长及相当职级

人员(单间或标准间)


其他人员(单间或

标准间)






北京


800


500


350


100




天津


800


450


320


100




河北


800


450


310


100




山西


800


480


310


100




内蒙古


800


460


320


100




辽宁


800


480


330


100




大连


800


490


340


100




吉林


800


450


300


100




黑龙江


800


450


310


100




上海


800


500


350


100




江苏


800


490


340


100




浙江


800


490


340


100




安徽


800


460


310


100




福建


800


480


330


100




厦门


800


490


340


100




江西


800


470


320


100




山东


800


480


330


100




青岛


800


490


340


100




河南


800


480


330


100




湖北


800


480


320


100




xx


800


450


350


100




广东


800


490


340


100




深圳


800


500


350


100




广西


800


470


330


100




海南


800


500


350


100




重庆


800


480


330


100




四川


800


470


320


100




贵州


800


470


320


100




云南


800


480


330


100




西藏


800


500


350


120




陕西


800


460


320


100




甘肃


800


470


330


100




青海


800


500


350


120




宁夏


800


470


330


100




新疆


800


480


340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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