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党政军民疫情应对措施100条
阅读:557 下载:41
  • 总页数 14 页
  • 大小:54.71K

为您推荐

下载文档
/ 14
全屏查看
疫情应对措施100条
还有 14 页未读 ,您可以 继续阅读 或 下载文档
1、本文档共计 14 页,简单易用,下载后可编辑
2、范文仅供自身研究参考,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直接或进行间接盈利)。
3、本站所有范本由合作方或用户上传,我们不对文本的观点及权威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4、我们重视知识产权,如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点击“违规举报”!我们会立即处理!

江西出台“20条”


1.支持全国性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等在赣分支机构加大服务对接力度,全力满足疫情防控融资需求。实行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融资白名单制,支持江西银行、九江银行和进贤农商行利用专项再贷款为企业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最高不得超过最近公布的一年xx月xx日;在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办理仍有困难的,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延期期间不征收滞纳金。纳税人受疫情影响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还可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省税务局牵头)


9.加大对企业的金融支持,确保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按上年xx月xx日进行清扫消毒,重点场所每日消毒不少于2次,做到无盲区、无死角。


6.必须合理设置废弃防护物品收集点,做到规范处置。


7.必须加强对社区(村)内出租屋管理,发生疫情未及时报告,要追究出租方责任,做到依法查处。


8.必须加强居民“红事”“白事”备案管理,社区(村)引导居民“红事”停办、“白事”简办,做到不会众聚集。


9.必须对社区(村)内提供公共服务的场所加强检查督导,做到餐饮、快递等配送无人员接触。


10.必须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有责、人人防控。


三、社区(村)居民“十不要”


1.积极主动配合社区(村)开展疫情排查防控,不要嫌麻烦、有抵触。


2.本人及家属从外省来辽返辽,主动向社区(村)报告,并居家隔离14天,不要随意外出。


3.出行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要增加传染风险。


4.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就医,并及时向社区(村)报告,不要耽误诊治。


5.出门带好口罩,在家勤洗手、勤通风,做好个人防护,不要麻痹大意。


6.合理处置废弃防护用品及生活垃圾,不要随意丢弃。


7.尽可能减少到人员聚集场所,不要聚餐和走亲访友。


8.主动向社区(村)反映外来人员情况,不要瞒报、迟报。


9.理性购买储存生活用品,不要盲目抢购囤积。


10.主动通过官方渠道了解疫情防控动态和防控知识,积极应对,不要传谣信谣。


青岛市出台17条


涉企事项清单化


《方案》依据中央层面设定(523项)和山东省级层面设定(12项)的“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结合青岛市实际逐一比照、细化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形成自贸区青岛片区“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进入相关领域。制定自贸区青岛片区管理机构权责清单,把权责清单作为政府日常管理、行政执法、政务服务等工作的依据,切实做到“证照分离”改革有章可循。


审批改革分类化


根据国务院和山东省政府要求,按照“进四扇门”的办法,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别采取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和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进行改革。其中,国家层面直接取消13项、审批改备案8项、实行告知承诺60项、优化审批服务442项,省级层面审批改备案2项、优化审批服务10项。《方案》要求各有关责任单位逐项明确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务求将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落细、落实。


政务服务专属化


《方案》提出在自贸区青岛片区推行“区内事、区内办”、高效办成“一件事”、政务服务“好差评”、无人工干预“秒批”、行政审批“五个办”和自贸区企业个性化办理等6项专属政务服务,编制自贸区“一事全办”主题式服务事项,推动政务服务端口前移,打造自贸区政务服务“高配版”,形成“无处不在”“无事不扰”的政务服务环境。


保障措施配套化


《方案》提出升级建设信息平台、加强数据共享、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法治配套等四大保障措施,实现企业开办登记与申办经营许可的有效衔接,确保全方位全链条做好监管工作,进一步放大改革措施的叠加效应。


《方案》还提出,要不断发现和推广典型经验,为下一步在全市复制推广“证照分离”改革提供经验和参考,让更多市场主体享受到改革红利,促进更多新企业开办和发展壮大。


深圳市罗湖区政企共济共战疫情十条措施


一、亿元防疫补贴计划。向辖区中小企业发放防疫物资或防疫补贴,总额不低于1亿元。


二、亿元租金减免计划。对承租区政府、区属国有企业物业和人才住房的企业,免除2个月租金。鼓励倡导非国有企业参与减免物业租金行动。租金减免总额不低于1亿元。


三、亿元稳企援助计划。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酒店、餐饮、旅游、零售等行业,给予紧急援助资金不低于1亿元。后续视情况扩大援助行业范围。


四、亿元融资扶持计划。为辖区企业融资提供贴息和增信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对辖区企业授信、发放不还本续贷贷款,降低融资成本。融资扶持总额不低于1亿元。


五、亿元稳增长奖励计划。对发挥稳产扩产作用、拉动上下游产业发展的重点企业,给予专项奖励不低于1亿元。


六、防疫指导专项服务。搭建防疫互助平台,收集和对接防疫物资供需信息,协助企业采购防疫物资,完善防控措施,调配相关物资支援企业。


七、政务直通专项服务。对上级有关依法依规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延期缴纳和减免税款、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用电成本等新措施,专人负责、绿色通道、高效落实。


八、银企对接专项服务。组织各种形式的银企对接,协调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不断贷、不抽贷,全力协助企业稳定现金流。


九、劳务用工专项服务。建立用工信息供需对接机制,协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新形式、优化服务,缓解企业用工难。加快落实灵活用工方式,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力度。


十、司法援助专项服务。设立服务热线开展应急公共法律服务,为企业提供法律纠纷调解服务,协助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江西南昌25条


一、优服务、提效能
1.加快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的项目审批进度,充分发挥江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南昌市工程建设改革审批网上平台作用,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着力落实好网上审批、网上办税、企业职工在线培训、网上招聘等惠企服务措施。(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
2.对扩大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产能的企业,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先扩产再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对相关转产生产疫情防控物资的企业,只要具备生产条件,实行生产、检测、办证“三同时”,并及时发放临时生产许可证。(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3.对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中作出积极贡献的企业,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列入南昌市信用“红名单”公示;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向客户交付产品的企业,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将不列入南昌市信用“黑名单”。(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4.积极帮助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安排专人进行“一对一”蹲点帮扶,协调解决设备、原辅料、用工、资金、运输及用能等实际困难。(责任单位:南昌市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各挂点帮扶单位)
5.财政支持企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提前兑付,对有明确政策标准、落实到具体企业项目、列入20xx年xx月xx日后疫情防控期内新生效的贷款合同,向财政部门申请贴息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市金融办)
13.在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中切块1500万元,用于对在疫情期间减免中小企业租金的服务业集聚区补贴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影院、书店等文化行业企业予以适当的租金减免。(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4.疫情期间,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房租给予免收。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减免部分计入业主个税抵扣。(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税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15.对已付费报名参加境外展会,因疫情影响而不能参展的,对实际发生的展位费按应展标准予以补助。(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三、扩投资、稳需求
16.积极推广不见面招商,充分利用赣服通、政务网、公众号等平台,高频次、高精度、大范围进行招商引资项目推介。对成熟且有签约意向的项目,要加强网上对接、洽谈力度,确保尽快签约。对已签约项目,要全力做好项目的立项、开工、投产全过程服务,确保项目尽快落地。(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17.支持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生产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质增效、增加产能,对企业购置设备扩产能并能在本政策有效期内形成生产能力的,按新购设备的20%给予补助。对其所生产的符合要求的防疫物资,政府予以兜底采购,作为战略物资储备。(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18.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批发零售、文化旅游等传统商贸主体电商化、数字化改造升级,将网络诊疗、在线办公、在线教育、线上文化娱乐、影视及智能家居等新兴消费业态和消费热点项目纳入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按上年xx月xx日制等灵活用工方式和申请特殊工时制度,也可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延长假期及推迟复工期间,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按一定比例支付基本薪酬而非强制工资报酬。[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区(市)县政府]   


五、补齐短板加大项目投资力度 


(十四)突出重点补齐城市发展短板。加快弥补健康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短板建设,加快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市疾控中心、市七医院天府院区病房改建和健康管理数据中心等项目建设,增强全市二甲以上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快建设智慧城市治理和应急体系,加强物联网、工业互联网、5G网络、云计算平台、城市智控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灾备应急防控体系,建立社会救援能力及重要灾备物资生产、仓储、运输能力数据库、网络图和调度系统。加快建设区域协调与城乡融合发展体系,以疫情防控为切入点,加强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投入力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应急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市)县政府]  


(十五)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实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将大运会场馆、东西城市轴线、天府大道北延线、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天府国际机场等重点工程建设单位人员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施工物资供应等工作纳入重点保供范围,切实协调解决市政配套、水电接入、资金落实等问题。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的项目,允许合理延后合同执行期限。[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市)县政府]  


(十六)支持工业企业提能扩产。对工业企业满足市场需求的扩大再生产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按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投资额在100万元—20xx万元的按10%比例补助,投资额超过20xx万元部分的按5%比例补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十七)激励企业提升研发能力。支持校院地企开展协同攻关,重点支持病毒学领域前沿研究,按规定为相关研发机构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定期发布科技成果清单和企业技术需求清单,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开发“硬核科技”重大创新产品。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按照上年度研发投入增量给予5%—1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对获得重大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等认定的产品,分别给予生产企业、应用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六、着力稳定居民消费发展新经济新业态 


(十八)减免中小企业租金。减轻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休闲娱乐、餐饮住宿、旅游商贸、康体美容及相关制造行业资金负担,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物业的非国有中小企业(个体经营户),20xx年2月份租金全免,3、4月份租金减半。由其他市场主体建设运营的物业,鼓励商协会倡议业主与承租方共度时艰、协商减免缓企业租金。各区(市)县可对减免的业主给予适度财政补贴。[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等,各区(市)县政府]  


(十九)联动激发服务业产业链活力。发挥商协会作用,支持上下游联动,适时组织相关行业企业加入熊猫金卡升级计划,联合开展消费服务。鼓励进行线上转换的消费业态发展,举办网上博览会,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支持线上线下联动,推动成都元素创新IP在蓉转化为新兴消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新经济委,各区(市)县政府]


(二十)发布新经济企业能力清单。加强应用场景供给,加快释放新兴消费潜力,帮助企业开拓增量市场,吸引社会风险投资基金,用活新经济天使投资基金,鼓励前沿技术、创新产品、新兴业态在疫情阻击、生产恢复、生活保障、城市治理等领域的创新转化和推广利用。重点围绕互联网医疗、智慧康养、远程办公、虚拟社交、网络游戏、在线教育等新业态,发布疫情防控产品(服务)新经济企业能力清单,培育新经济业态和消费新热点,打造经济新增长点。[责任单位:市新经济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公园城市局、市网络理政办、各市属国有企业,各区(市)县政府]




免责声明:图文来源网络征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文档评分
    请如实的对该文档进行评分
  • 0
发表评论
返回顶部

问题反馈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