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党政军民20xx年市直部门党委(党组)议事工作规则
收藏文档

20xx年市直部门党委(党组)议事工作规则

下载文档
/ 6
全屏查看
20xx年市直部门党委(党组)议事工作规则
还有 6 页未读 ,您可以 继续阅读 或 下载文档
1、本文档共计 6 页,简单易用,下载后可编辑
2、范文仅供自身研究参考,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直接或进行间接盈利)。
3、本站所有范本由合作方或用户上传,我们不对文本的观点及权威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4、我们重视知识产权,如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点击“违规举报”!我们会立即处理!

20xx年xx月xx日内,填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备案表》报送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


第九条 党组会议由专门人员如实记录,载明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监督人员、列席人员、请假人员,议题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意见和形成决定依据理由,详细记录发表不同意见班子成员所述观点、理由和表决意见。


第十条 根据需要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经分管负责人审核,由主要负责人签发。可以传达的,经批准后,及时按照规定范围传达通报;适宜公布的,经批准后及时公布。会议议题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均应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 党组会议集体决定的事项,需要具体落实的,由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职责组织实施。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负责。党组决议实施中,办公室负责督办,并及时将实施情况报告党组书记。


第四章 议事纪律


第十二条 重大事项必须经党组会议按规定程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个别商议替代会议讨论,不得以会前沟通、传阅、会签等形式替代集体决策。


第十三条 会议决策一经作出,应当坚决执行。班子成员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如因出现新情况需要改变原决定的,可以向党组书记建议提请下次党组会议讨论决定,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当坚决执行党组的原决定,在言论上和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公开反对的表示。


第十四条 对应保密的党组会议内容及讨论的情况,与会人员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露。


第十五条 如议题内容涉及到党组成员、列席人员本人或亲属以及其他需要回避的情形时,本人应主动回避。


第五章 违规处理


第十六条 重大事项不按本规则进行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形成决定的,应立即纠正,重新议事。


第十七条 未经集体议事或会议表决形成决定,又未自行纠正的,所形成的决定无效。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议事及会议表决的,当事的党组委员在向局党组书记报告后,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局党组会议报告。


第十九条 本规则所涉及的内容,凡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文档评分
    请如实的对该文档进行评分
  • 0
发表评论
返回顶部

问题反馈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