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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省中医药发展规化
为加快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建设中医药强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xx—2030年xx月xx日化产品、中药兽药研发和生产。鼓励开展中医器械和适老产品研发,推动先进的中医器械的应用。(省科技厅牵头负责,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6中医药科技提升工程
建设任务
主要内容
加强中医药科研平台建设
打造以中药研发、保健食品研制为核心的技术创新平台,推动建设3—5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中心(实验室),推进建设中医药领域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或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十四五”时期,建设10个以上中医药重点实验室、3个以上省级重点实验室。支持建设中药科技共建共享平台、中药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双创”孵化平台。
重大疑难疾病及中医优势病种
中医药防治研究
围绕重大疑难疾病、罕见疾病、重大传染病等,强化中医药基础理论、疾病病机、诊疗规律、防治技术等领域研究,组织实施一批重大项目。
中药药物及中医药关键技术
装备研发
鼓励开展中医优势病种的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等中药新药研发和大品种二次开发。推动中医器械、中药制药设备等加大研发投入。
中药材种植机械化装备研发
加大中药材种植、采收机械化装备研发投入,重点围绕板蓝根、黄芪、赤芍等我省大品种开展相关农机设配的研发,促进中药材规模化、标准化生产。
中药相关产品研发
重点围绕人参、火麻仁、豆豉、灵芝等药食同源物质,进行全方位系统研发。发展木耳、猴头、香菇、银耳、桦褐孔菌等有药用价值的菌物,扶持以人参、西洋参、沙参、黄芪、刺五加、金莲花等中药材为基础的中药化妆品的研发及推广应用。开展植物提取物、中药杀菌剂杀虫剂和中兽药产品研发。
(三)加快中药产品标准体系建设。
依托XXX中医药大学、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省中医药科学院等机构,制定XXX大宗或道地中药材的相关中药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标准。支持中医药科研机构会同中医药骨干企业,建立和完善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加快生产流通全过程标准研究。建立中药产业全链条的优质产品标准体系和全过程质量追溯体系。(省中医药管理局牵头负责,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现代中药产业发展
坚持科技创新,积极推动中药材规范化、标准化生产,不断提升中药材品质。加大野生动植物药材保护和繁育力度,促进野生中药材有序开发。聚焦产业化方向,大力提升中药产业发展质效,抓好中药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关键环节,做大中药产业集群。推动建立中药现代化流通体系,实现中药产业全链条发展。
(一)做强中药材种植养殖体系。
扩大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规模,支持中药材种植养殖企业做大做强。加快道地中药材种子种苗基地建设,分品种、分区域集成道地药材种子繁育技术规范,加快现代生物育种技术在中药材育种领域的应用,开展道地药材提纯复壮,扩大繁育,选育一批道地性强、药效明显、质量稳定的新品种。支持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加强林下道地药材基地认定和管理。突出“一村一品”,重点发展人参、刺五加、五味子等主打品种,加快中药材示范强县、强镇、强村建设。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发展模式,开展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三品一标”行动,构建道地药材全程质量管理体系,实现全程可追溯。支持种植基地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提升我省中药材品牌影响力。支持建设一批道地药材种苗繁育基地,培育一批道地药材规范化生产基地,建成一批道地药材产地初加工基地,打造一批道地药材知名区域品牌。力争到20xx年xx月xx日化等产品的产业化进程,培育新增长点。研究制定中药材加工基地、新药产业化、优化中成药产品结构等中药产业扶持政策,推动产业不断壮大。(省工信厅牵头负责,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9中药企业培育工程
建设任务
主要内容
培育超十亿级中药龙头企业
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度和竞争力的中医药龙头企业,积极扶持本地中医药企业做大做强,招引全国领先中医药企业在龙江设立中医药领域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到20xx年,培育超十亿级中药龙头企业达到5家。
壮大高成长型中药企业
推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服务机构、应用领域紧密合作,引导中药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开展专业协作,推动一批中药新产品的研发、试验和产业化,形成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和发展潜力的高成长型企业。
培育中药大品种
支持具有成长潜力的中药大品种发展,通过提高生产品质、扩大适应症、改良剂型等方式,促进单品种发展,到20xx年培育年销售额过亿元中药品种30个。
开展龙江中药品牌培育行动
加大龙江中医药品牌的塑造,通过召开博览会、推介会,宣传推介我省中药相关产品,为品牌赋能,推进“龙九味”区域性公共品牌的注册和保护,开展推荐一批以龙江优势特色药材为主要原料、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中药及保健产品,培育认定一批高品质的“龙江名药”的活动,巩固和扩大品牌影响力。
(四)推进中药流通体系建设。
秉承“线上”与“线下”联动的原则,打造以XXX为中心的全省中药材现代流通体系和产业园区。支持XXX中药材商品交易中心建设,壮大XXX中药交易市场规模,优化中医药市场布局,在XXX建设“线上+线下”交易平台,进一步完善集初加工、贸易、物流、仓储、电商配套体系。推动大品种药材主产区建设中药材现代交易市场物流中心、小型仓储物流基地、质量检测站。鼓励饮片经营企业建立面向边远地区和基层医疗机构的中药饮片配送体系。鼓励中医药骨干企业产业链延伸,构建中药处方院外流转平台,建设区域性中药煎煮配送、质量检测等中心建设,拉长做宽产业链。【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10中药流通体系建设工程
建设任务
建设内容
XXX中药流通中心
重点推动珍宝岛北药智慧产业园、融创中医药健康城建设,形成集初加工、贸易、物流、仓储、电商配套于一体的中医药现代流通体系。
中药材主产区交易中心
重点在等中药材主产区建设中药材交易中心,实现产地便捷交易。
博览交易平台
持续做好XXX中医药博览会,力争将其办成东北“三省一区”最大的中医药交易展会。
七、推动“中医药+”跨界多业态融合发展
促进中医药与养生保健、健康养老、休闲旅游、健康产品深度融合,跨界发展,构建“中医药+”融合发展新格局。
(一)积极推动中医药养生保健。
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行为,逐步建立完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标准化体系,促进中医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咨询指导、健康干预、健康管理等服务规范开展。丰富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内涵,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健康服务模式。加强服务监管,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引导行业协会通过行业自律,提升经营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健康发展。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培育一批技术成熟、信誉良好的知名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集团或连锁机构。(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
(二)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
按照“医、护、康、养”一体化新模式,着力打造融合医疗、照护、康复、养老为一体的中医药特色医疗养老机构。鼓励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推动中医医院与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开展合作,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开启康养、医养结合的服务模式。推进中医药健康养老向农村、社区、家庭下沉,支持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要设立老年病科或老年病诊室,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支持二级以上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合作共建、组建医疗养老联合体,为老年人提供连续、综合、一体化中医药服务。鼓励中医医师在养老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开展中医特色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开展推荐一批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活动。积极开发基于我省道地或大宗中药材的适老产品。(省中医药管理局牵头负责,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与旅游业深度融合。依托我省森林氧吧、温泉冷泉、湿地绿肺等独特自然资源优势,实施“中医药+”旅游行动,开辟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健康旅游路线,提供体验性强、参与度广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重点建设一批融中药材种植、中医健康服务、中医药文化景观、传统健身运动、药膳食疗于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推动建立中医药养生体验和观赏基地、省级中医药博物馆和中药资源馆。通过行业协会探索建立中医药健康旅游相关标准体系,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高质量发展。(省中医药管理局牵头负责,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创新发展中医药健康产品。
推进以我省大宗道地药材为原料的保健食品、日化产品、保健用品等的产业化进程,推动以中医理论为指导的健康检测、监测产品及自我保健、功能康复等相关辅助用具开发,延伸中医药产业链。开发以五味子、刺五加、黄芪、西洋参等药材为主要原料、有特定功能成分的保健食品。推动灵芝、黄芪、西洋参药食同源物质试点,开发以人参、灵芝、西洋参、黄芪、豆豉、沙棘、紫苏、桔梗、蒲公英、火麻仁等为原料的系列食品。推动以人参、西洋参、五味子等为主要原料的化妆品、添加剂、日用品、植物提取物等产品开发。提升对汉麻、刺五加、黄芪等药用植物非药用部位再利用。积极弘扬药膳文化,发挥药膳在预防保健中的作用,开发药汤养生、民族药膳、食药物质功能食品等药膳产品,制定药膳管理规范,促进药膳在餐饮服务业和医疗保健机构的应用。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确定本地特色药膳品牌,适时开展“龙江十大药膳”评选活动。争取到20xx年培育产值过亿元的中药健康产品1—2个。(省中医药管理局、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11“中医药+”融合工程
建设任务
主要内容
“中医药+”健康养老行动
培育一批“中医药+”健康养老品牌,开展推荐1—2个中医药健康养老培训基地,5个左右中医药健康养老示范基地活动。
“中医药+”旅游行动
促进中医药和旅游的进一步融合,推动七台河勃利寒地中草药小镇、大兴安岭地区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龙江森工桦南林业局紫苏体验游进一步发展壮大,开展推荐新增5个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活动。
“中医药+”健康产品行动
推动以人参、灵芝、西洋参、黄芪、沙棘、紫苏、蒲公英、火麻仁等为原料的系列产品。重点发展以人参、西洋参为原料的化妆品,以灵芝、紫苏为原料的健康食品,以沙棘、火麻仁、蒲公英为原料的健康饮品,到20xx年培育产值过亿元的中药健康产品达到1—2个。
八、推进中医药文化和开放合作发展
充分发掘我省中医药文化资源,加强中医药文化保护研究,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普及推广,推动中医药文化产业发展。强化中医药文化对外交流、文化传播和贸易,全力打造龙江中医药文化品牌,提升龙江中医药服务国际影响力。
(一)大力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播。
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内涵,加大XXX特色中医药文化宣传力度,创作科普作品,讲好龙江中医药故事。加强中医药传统文化保护,打造“龙江医派”学术品牌,增大龙江医派影响力度。保护性传承和发扬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整理民间中医药技术方法,推进中医药活态传承。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把中医药文化贯穿国民教育始终,进一步丰富中小学中医药文化教育。打造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以XXX中医药博物馆为依托,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遴选建设一批融健康养生知识、养生保健体验、休闲娱乐于一体的中医药文化体验馆,在基层中医馆、国医堂、村卫生室等场所建设一批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加大中医药文化知识宣传普及力度,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家庭行动,营造珍视、热爱、发展中医药的社会氛围。使中医药成为群众促进健康的文化自觉。(省中医药管理局牵头负责,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积极推进中医药文化产业发展。
综合运用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自媒体、动漫等新兴文化传播方式,打造龙江道地药材品牌。依托我省特色街道建设中医药文化街区,集中发展有中医药文化特色的诊所、养生保健机构、药店、保健产品店、道地贵细药材专卖店、药膳餐馆等,打造我省中医药文化新名片。利用旅游产业推介会、养老产业推介会、中医药博览会等展览展会推介我省中医药优质产品和优良服务。用好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俄博览会等有影响力的展会平台扩大我省中医药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的影响力。探索创作承载中医药文化的创意产品和文化精品,发展新型文化产品和服务,提升中医药文化产业化发展水平。(省中医药管理局牵头负责,省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中医药开放合作发展。
积极支持中医药服务贸易机构申报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发挥绥芬河人民医院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的作用,打造我省对俄中医药服务新名片。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国际医疗服务,建立动态、多样的价格标准体系,为境外消费者提供多样化的中医医疗保健服务。开展线上线下对俄中医药诊疗、保健、康复服务,逐步实现俄罗斯患者预约专家、组团、通关、网上支付一站式服务。推进中医药国际教育交流合作,鼓励全省中医药机构和学术团体积极开展对外中医药学术和文化交流。推进现有黑河、东宁中药材指定进口口岸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促进进口中药材落地加工,形成产业链,推动建设进口中药材交易市场。争取绥芬河、同江等口岸获得国家中药材指定口岸资质,拓宽利用俄罗斯药材渠道。发挥自贸区和口岸优势,探索“进口+基地、外贸+加工”模式,打造采收、进口、批发、加工、仓储、网络平台服务于一体的综合产业带,形成新型中药材产业集聚效应。(省商务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药监局、XXX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12中医药开放合作工程
建设任务
主要内容
黑河自贸片区中药材产业
提升工程
提升片区进口贸易规模,优化区域布局,建立中药材落地精深加工产业集群,提升片区中药材生产加工质量标准,打造对俄进口药材集散地和对俄中医药文化品牌。
XXX中医药大学国际合作
示范工程
建设中国—中东欧中医药中心、中奥合作中医临床培训与科研基地,探索在匈牙利、比利时、瑞士、俄罗斯等国建设具有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文化交流等功能,集服务、展示于一体的中医药机构。
绥芬河市人民医院国家
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产业
提升工程
搭建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产业平台,推动中医药产品研发,逐步推广到俄罗斯远东地区。组织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积极参与自贸区平台建设,逐步实现中医药产品在俄注册,实现中医药跨境电商和中医药服务互联网出口。
九、全面深化中医药改革
坚持传承创新并重,深化中医药相关改革,着力构建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人才评价体系、价格服务体系和审评审批体系,促进中医药发展体制机制创新。
(一)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
建立中医药优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制定出台能够体现中医药学术传统和服务特点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改革实施方案及评价标准,逐步提高基层中医药人员待遇,对于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从事中医药工作的人员,在职称晋升、进修培养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高层次人才评选中积极探索中医药人才单列计划、单独评价。组织开展省级名中医评选活动。对于参加省级以上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经考核合格,符合职称晋升有关规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审高一级职称。(省人社厅、省中医药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中医药服务价格体系。
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以临床价值和技术劳务价值为主要依据的中医医疗服务卫生技术评估体系,根据政策规定优化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积极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鼓励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支持和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参与DRG(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和DIP(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医疗机构炮制使用的中药饮片(加工环节)、中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将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省医保局牵头负责,省中医药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中药审评审批管理。
优化中药制剂审评审批备案管理。鼓励全国知名中医药专家的验方转化为院内制剂。开展省内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医疗机构在调剂使用过程中可以取得合理收益。推动地方中药材标准、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和省级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制定和修订。(省药监局牵头负责,省中医药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中医药法治化水平。
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加快《XXX省中医药条例》配套文件的制定和实施,不断提高中医药行业法治化水平。建立中医药监督信息化平台,提高一线中医药监督人员行政执法信息化装备配备率,提高对中医医疗机构监督能力水平。探索建立中医药综合监管信息系统,与XXX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依法依规共享信用信息,综合运用抽检、定点监测、风险预警等手段,实现精准高效监管,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建立不良执业记录制度,由行业主管部门将提供中医药健康服务的机构及其人员诚信经营和执业情况推送至XXX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健全中医药监督长效机制,推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机构设立独立的中医药监督科室,或指定专人负责中医药监督工作。充实配备中医药监督执法人员,建设中医药监督实训基地,加强中医药监督人员培训,全面提高中医药监督能力和水平。(省中医药管理局牵头负责,省卫生健康委、省营商环境局负责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中医药发展的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级政府要从国家和全省战略高度出发,谋划中医药发展,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坚持中西医并重,将中医药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落实、一体考核,在资源配置、政策机制、制度安排方面予以倾斜。持续推动中医药相关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的落地,鼓励各地探索中医药发展新模式,支持开展先行示范区建设,促进中医药事业和产业统筹发展。各地中医药主管部门牵头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综合监测、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各地发展改革、财政、教育、科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医疗保障、药品监管等部门各司其职,扎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促进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二)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
完善中医药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发挥各地中医药发展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市(地)中医科建设,强化政策支持;加强省市县三级中医药管理职能机构建设,合理配置人员力量。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促进行业发展。
(三)完善投入保障机制。
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化投入机制,各级政府在中医药事业产业、卫生健康投入中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并加大支持力度。落实政府对公办中医医院的办医主体责任,落实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政府投入政策。支持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渠道,推进符合条件的公立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灵活运用地方规划、用地、价格、保险、融资支持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打造中医药健康服务高地和学科、产业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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