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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会财政局20xx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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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会财政局20xx年xx月xx日前)


(二)加强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贯。通过党组会、理论中心组、职工大会会、党员大会、青年xx月xx日前)


(三)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落实《贯彻落实《关于转作风抓落实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方案》(*〔20xx〕*号)文件要求和党工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清单要求,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一是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每半年xx月xx日前)


二、加强财源建设和收入组织,确保实现财政收入预期目标


(一)挖潜量促增收。会同区税务局、区自然资源局研究收入措施,制定当年xx月xx日前)


(二)培植税源增收。按照新区“三区一基地”全新发展定位,紧紧围绕金融保险、辣椒产业、文化旅游、医疗康养等重点产业,加强项目谋划,精准选资、配套招商,做好全区招商引资保障,积极兑现招商优惠政策。加大市场主体扶持力度,努力引导金融机构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不断增强市场主体发展信心和投资能力,培植收入增长点。(牵头科室:经建科、金融服务中心;责任科室:预算科、行财科、农业科;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三、加强预算管理,做好民生保障


(一)进一步强化预算编制。预算编制时突出对“三保”和债券利息保障的优先顺序,项目支出严格实行零基预算,对上年xx月xx日前)


(二)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强化库款管理,集中有限的资金优先保障“三保”、征拆款、过渡费等重点支出,建立民生资金和重点项目资金封闭运行保障机制,加快民生类重点支出的资金拨付,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牵头科室:国库科;责任科室:经建科、行财科、农业科、支付中心;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三)进一步理顺区镇财政体制。班子成员带头到镇办调研,制定出台新一轮区镇财政体制方案报党工委管委会审批,进一步理顺财政管理体制,加强对各镇(办)的考核和正面激励,进一步调动各镇增收节支的积极性。(牵头科室:预算科;责任科室:农业科、支付中心;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四、持续加大向上争取力度,获得更多政策支持


(一)主动向上争取。抢抓国发〔20xx〕2号文件国家政策机遇,紧紧围绕区发改局制定的《** 20xx年xx月xx日前)


(二)全力做好配合和保障。配合相关单位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和申报,争取更多专项债券资金支持。探索建立向上争取级资金工作经费保障和奖励机制,对超额完成目标单位给予一定比例经费奖励,并予以优先保障,并严格按要求兑现各单位奖惩。(牵头科室:债务科、预算科;责任科室:行财科、经建科、农业科;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五、持续抓好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化解风险


(一)努力化解存量风险。一是将政府债券到期利息约14亿元足额纳入预算,政府债券到期本金通过申请再融资债券置换。二是摸清20xx年xx月xx日前)


(二)严禁违规新增政府债务。一是严格执行《**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组织人员参与区发改局投资项目会审和牵头项目投资评审,严格落实项目资金来源,对资金落实不到位、要求区级一次性匹配资金量较大、主要为区级安排保障的项目予以暂缓实施,从项目源头上严控违规新增政府债务。二是认真落实“无预算不开支”原则,对未纳入预算的采购项目不予批复,未纳入预算的建设项目不予拨付资金,待实施单位落实资金到位后纳入预算拨付,避免因超财力安排项目违规新增政府债务。(牵头科室:债务科;责任科室:预算科、绩效科、农业科、行财科、经建科、采购科、支付中心;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六、加快金融建设,促进经济发展


(一)持续做好金融招商。动态更新金融机构入驻意愿台账,加强向上汇报力度,聚焦各类金融、保险、证券等机构,争取市领导和市直部门领导以及新区领导领衔为新区开展金融招商,力争引进意向金融、保险、证券等相关机构4家;认真梳理统计新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数据,力争实现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3%目标。(牵头科室:金融服务中心;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二)持续抓好金融服务。每季度开展好“政金企”对接活动,搭建平台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按月收集梳理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对接省市金融部门及金融机构帮助解决,针对重大项目、领域引导金融机构研究“一企一策”相关信贷产品,提升政金企对接资金落地率。(牵头科室:金融服务中心;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七、持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


(一)规范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进一步完善新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根据省人民政府印发的《**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黔*〔20xx〕*号)及市相关文件,拟定出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组织开展全区行政性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牵头科室:国资科;责任科室:监督科、行财科、农业科、经建科;完成时限:8月31日前)


(二)持续深化国企改革转型发展。一是全面落实国企管理的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国有企业人事、投资、成本、绩效、效能五项改革,持续抓好“三个百分之二十”切实推进“减人、降本、止亏、增效”,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3月底前完成**发展集团改深化改革方案,按程序报批后实施。5月底前全面完成**发展集团深化改革工作。同步推进高桓担保、产投公司人事、薪酬、法人治理结构相关体制机制改革。二是全力推进新市场主体培育。推进“债务与运营分离、债务不跟运营走”,推动项目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分离,推进投资性资产变成经营性资产,剥离现有平台企业优质资源资产注入新市场主体,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牵头科室:国资科;责任科室:债务科;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八、深化财政改革,助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一)进一步健全绩效管理机制。一是进一步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机制,加快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逐步向以绩效为导向的资金分配管理方式转变。将财政、审计和纪委等部门作用充分发挥起来,形成联动,督促各部门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二是按照省厅、市局有关财政评审的相关制度办法,结合新区实际,研究制定相关配套的制度办法,加快推动新区《关于区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更加规范有效的开展财政评审工作。(牵头科室:绩效科;责任科室:预算科、农业科、行财科、经建科、支付中心;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二)完善资金投入稳增长机制。全面梳理上级要求投入“只增不减”的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等民生支出,强化预算执行监测,严格执行投入“只增不减”要求。(牵头科室:国库科;责任科室:预算科、农业科、行财科、经建科、支付中心;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三)加快推动政府采购改革。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中关于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的决策部署,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加强宣传和业务培训,加快推动电子卖场在政府采购中的覆盖面全面提升,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提高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授予率。(牵头科室:采购科;责任科室:预算科、农业科、行财科、经建科、支付中心;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四)加强财政监督。一是加强项目投资评审和结算审计,合理核定投资额,为管委会把好资金关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抽取具有代表性的10个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抽取2个部门开展整体绩效评价,逐步提高绩效评价覆盖面。三是9月底前对各预算单位预决算公开进行专项检查,11月底前抽取4家区直部门、1-2个镇(街道)实施财政收支监督,根据上级财政部门计划要求,组织开展其他专项监督,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在6月底前开展全区代理记账机构虚假承诺监督检查。四是加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监管,会同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开展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规范调研指导,促进各镇办项目资金使用规范。五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管理,堵塞了预算单位日常财务管理中的诸多漏洞,防范财政资金支付风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牵头科室:监督科;责任科室:绩效科、农业科、支付中心;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九、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一)巩固帮扶成效。继续选派一名年xx月xx日前)


(二)加强财政工作保障。一是区级预算安排投入财政专项衔接资金6600万元,助推全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二是进一步规范扶贫小额贷款管理,做好财政贴息保障;联合区乡村振兴局开展全区扶贫小额贷款情况摸排,坚决杜绝违规发放使用扶贫小额贷款行为。三是组织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和各镇办及时做好农业保险政策宣传和投保工作,提高群众投保覆盖面,有效防止农户因灾致贫和脱贫户因灾返贫。(牵头科室:农业科、金融服务中心;责任科室:经建科;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十、聚焦行业职责,抓好平安建设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一是深入学习贯彻XX领导法治思想、XX领导XXX对平安建设相关工作的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党组定期专题研究部署平安建设相关工作。二是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根据“八五”普法宣传教育的规划,结合财政工作的特点,制定20xx年xx月xx日前)


(二)加强经费保障。切实履行财政工作职责,将平安建设相关工作经费纳入预算保障,为打造平安**建设提供财政支持。(牵头科室:行财科、经建科;责任科室:预算科、支付中心;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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