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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六稳”“六保”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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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六稳”“六保”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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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六稳”“六保”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25号)精神及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XX领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XX领导XXX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论述以及对XXX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难点堵点,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维护公平竞争,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直面市场主体需求,创新实施宏观政策和深化“放管服”改革


1.实施好国家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全面做好剩余直达资金下达和使用,省级财政继续当好“过路财神”、不当“甩手掌柜”,把更多财力下沉,保障相关财政资金政策及时落地生效。强化对资金分配、使用的全链条跟踪监控,动态跟踪各地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指导基层合规、高效使用财政直达资金,推动落实直达资金政策更好发挥惠企利民实效。(省财政厅牵头,各相关部门及各市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2.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税费优惠政策与征管操作办法同步发布、同步解读工作机制,按国家统一部署及时调整优化征管信息系统功能,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红利及时全面惠及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除依法需要核准或办理备案事项外,积极推行“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办理方式。推动财产和行为税等合并申报,增值税、消费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附加税费合并申报,推动非税收入“跨省通缴”。采取税银数据直连模式建设XXX省“银税互动”线上平台,探索推出适合小微企业特点的信用信贷产品,以税银数据直连模式,帮助小微企业缓解资金困难。(省税务局、人民银行XXX中心支行、XXX银保监局、省营商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市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3.持续做好稳企金融支持,开展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首贷培植行动”,组织用好“百行进万企平台”数据,巩固融资对接工作成果,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推广“信易贷”,提高企业“首贷率”和信用贷款占比。(人民银行XXX中心支行、XXX银保监局、省营商环境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及各市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4.贯彻落实国家水、电、气、热、通信、有线电视等接入标准,简化接入审批流程,压减接入工程审批时间,公开服务内容、资费标准等信息,加快推进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办。按国家部署要求,组织开展相关公用事业行业收费专项检查,规范收费行为。制定出台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推动建立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省广播电视局、省通信管理局、中国广电XXX公司、省电力公司等相关部门及各市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5.优化办电服务,城市地区160千瓦及以下、农村地区10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实行“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的“三零”服务,全过程办电时间压减至20个工作日内。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供电营业规则》,按国家统一部署取消电费保证金,减轻企业用电负担。(省电力公司、省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及各市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6.优化宽带接入和安装服务,对指定代理商、限制用户选择运营商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基础电信企业通过擅自添加业务限制用户携号转网等违规行为。(省通信管理局、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市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7.及时发现需要救助低收入人口并纳入救助帮扶范围,优化最低生活保障审核流程,确保相关人员及时获得救助,同时加强规范化管理。完善和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省民政厅牵头,省残联等相关部门及各市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8.贯彻执行国家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制定实施意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落实国家关于平台灵活就业人员伤害保障工作要求。优化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程序,利用大数据比对机制提高审核效率。(省人社厅等相关部门及各市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9.科学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贯彻落实国家税费优惠政策,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xx月xx日常检查、现场检查、飞行检查、联合检查等多种手段,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省医保局及各市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45.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推动实现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事项同标准、无差别办理。加快推进全省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优化,按要求分级分类完成热线归并工作。(省营商环境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及各市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46.实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和结算、社保卡申领、户口迁移等74项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完善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服务专区,规范省内通办。(省营商环境局牵头,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市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47.加快推进上云迁移工作,有效解决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问题,对上云迁移进度进行统计汇总、排名晾晒,加强指导督办,确保迅速推进见效,继续推动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向发达地区看齐。(省营商环境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8.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加快推进全省电子证照应用工作。(省营商环境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及各市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49.按国家部署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申报,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事项掌上办理。(省税务局及各市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50.规范提升车辆检测站服务能力,着力解决群众排队等候车检问题。指导增加车检服务供给,探索允许具备资质、信用良好的汽车品牌服务企业提供非营运小型车辆维修、保养、检测“一站式”服务,加强对伪造检测结果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查处。(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市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51.持续优化公证服务,规范和精简公证证明材料,全面推行公证证明材料清单管理,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推进人口基本信息、婚姻、收养、不动产登记等办理公证所需数据共享和在线查询核验,实现更多高频公证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推动降低偏高的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省司法厅牵头,各相关部门及各市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52.着力缓解异地就医报销难问题,全省60%以上的县至少有1家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医疗机构,各统筹地区基本实现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对于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个群众需求大、各地普遍开展的门诊慢特病,全省至少有1个统筹地区实现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省医保局及各市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53.便利新产品市场准入。推动实施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进一步鼓励社会团体和企业制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并自我声明公开。贯彻落实质量强省部署要求,组织指导相关企业对照国际先进标准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破除制约出口商品转内销的系统性障碍。深化全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贯彻执行国家调整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加强相关政策宣传引导,支持跨境电商开展对俄出口业务。(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XXX海关等相关部门及各市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54.创新养老和医疗服务供给。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引入社会资本和专业管理服务机构,盘活闲置床位资源,在满足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基础上,向其他失能、失智、高龄老年xx月xx日、10月1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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