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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场监管局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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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场监管局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及建议



*在7月24日主持召开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强调,要着眼于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等环节,改革完善保护工作体系。20xx年xx月xx日常执法时较为便捷,可现场确认专利权属和法律状态,但仅有1个月试用期,后期需付费使用,缺乏明确的确权系统,执法办案过程中,销售商不认可,给知识产权保护增加了难度。


三是执法办案系统不统一。市场监管系统有执法办案系统,知识产权市场监管局有单独的执法信息报送系统,需加强两个系统整合统一,避免同一案件重复二次录入。


(四)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在知识产权保护时,部分法律法规不完善,导致保护工作难开展。如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二九条规定,专利工作部门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专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实际处理能力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由此可见,直辖市的区还不符合设立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工作开展法律依据还不充分。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过程中,对商标权属存在争议或者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的,市场监管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中止案件的查处。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明确,涉案注册商标权属正在商标市场监管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或者人民法院诉讼中,属于商标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权属存在争议。今年,接到“***”商标权利人投诉时,经查该商标是在申请宣告无效阶段,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已收文正在受理,经咨询,这种申请无效宣告的情况需9至12个月才能确权,为此在具体办案过程中难以把握是否中止案件查处。


二、工作建议


一是加强宣传提升保护意识。国家利用电视、网络等主要大众媒体,以案例为主内容进行广泛宣传,通过警示不断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二是完善相关执法办案系统。随着商标注册量、专利授权量不断增加,基层工作急需相关系统支撑。建议国家知识产权市场监管局完善相关系统,实现包含港澳台以及涉外商标和专利查询、分类统计等功能;研发专利执法手机APP,统一授权各级执法人员免费使用,以便执法保护时能现场确认相关信息,做出及时保护处理;国家知识产权市场监管局与国家市场监管市场监管局合并执法办案系统,实现资源共享和分类统计,避免基层一个案件多次录入。


三是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时间较长,已不适应当前知识产权发展的需要,如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是20xx年制定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条款还采用


“市场监管行政管理部门”,上述存在的知识产权工作开展法律依据不充分,受理宣告阶段执法保护是否查处等,均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切实解决法律法规滞后的问题,以便更好的指导基层执法办案。


四是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机构改革后,作为区县级知识产权部门,仅有工作人员2人,存在人少事多,点多面广,专业不专等困难,为此要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建议系统内部所有知识产权执法保护案件办理由区县执法支队负责,落实跨区联动知识产权保护责任机制,解决职责不清晰和跨区联动不顺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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