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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关于乡生产经营自建房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回头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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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关于乡生产经营自建房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回头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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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生产经营自建房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回顾”实施方案




冬春火灾防治工作开展以来,广西、江苏等地自建房屋发生了重大火灾死亡事故,教训十分痛苦。为继续巩固我乡自建房屋消防安全治理成果,切实加强全乡自建房屋消防安全生产经营租赁工作,全面奠定坚实的消防基础,结合我乡实际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XX领导XX安全生产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县党委、县政府消防安全工作部署,通过乡镇共享场所、自建住房消防安全重点调查整改行动,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督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人民安全意识,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建立消防安全长期工作机制,提高消防安全检查水平,有效防止火灾事故,坚决遏制大型或以上火灾事故,确保生产、经营、租赁自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整改时间




即日起至20xxxxxxxxxx




三、整改的范围和标准




(一)整改范围




全乡合用场所、自建房屋是指住宿、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自建房屋;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隔层居民等场所。




(二)整改标准




原则上,鼓励居民不住在自建房屋的生产经营中。有生活、生产、经营共享或者租赁属性的,按照下列标准处理。




居民3人以下,按照“十”要求:配置灭火器,学习使用(每50平方米配置不少于4KG灭火器),配置逃生软梯(绳)或室外逃生楼梯,配置烟雾探测器、应急灯和手电筒,拆除影响逃生的窗外广告牌,进行应急逃生演练,接受教育培训,住宿楼层外窗的防盗窗应拆除或设置逃生孔,生产经营区和居住区应设置防火隔离,电线应通过阻燃管保护,电池车不得进入商店。




3人以上(含3人)的,住宿区和非住宿区应完全分开(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小于1.5小时),并设置单独的疏散出口或出口。自建房屋每层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建筑层数超过4层或住宿人员超过10人,应分散设置2个安全通道和2个逃生楼梯,楼梯应为不燃材料。




工厂、车间、仓库和商业服务用房不得居住。




三、工作任务




(一)细化工作措施。深入分析设备、经营、租赁自建房屋的初步治理情况,了解治理难点和遗留难点,




(二)找出底数的真相。在乡镇应急办公室的领导下,组织动员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站、电网成员等群体防治力量,对设备、经营、租赁自建房屋进行调查“回顾”。在调查过程中,一方面比较初步调查的基础,通过全覆盖、无死角调查,全面了解单位名称、地址、业主名称、建筑层数、使用功能、居民、消防等基本信息,逐一填写生产经营租赁消防安全综合整改“回顾”检查记录表,建立工作台账,备案备查;一方面,在监督整改隐患的同时,检查前期调查的隐患是否落实整改或“反弹”。针对调查的隐患,可以立即整改的,应当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限期整改,并在实施期满后进行审查,以确保工作闭环的形成。




(三)突出整改重点。突出关键风险。在调查过程中,要加强明火管理,确保明火使用区与生产、经营、居住区分开。检查自建房屋的生产、经营、租赁是否使用易燃夹层彩钢板或易燃材料建造临时房屋,督促更换不燃、阻燃建筑材料。要体现电动自行车的治理,严格防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严格防止无人看管时充电,督促提示不得非法改装、拆卸原配件、更换大功率电池等违法行为。将电气线路处理纳入调查范围,解决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未经授权安排连接、与大功率电器不匹配等隐患。重点防止易燃易爆危险品的非法生产、储存和经营,严禁在自建房屋从事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生产、储存和经营活动。突出重点领域。结合农村经济发展形势,将服装、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厂(车间)纳入重点调查范围,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要责任,加强安全管理,生产场所符合消防法律法规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严格防止非法停留、非法火灾,坚决遏制“群体伤亡”恶性事故。要共同开展独居老人、特殊人群等重点人群的“敲门行动”,探索辖区内重点人群的基础,定期上门提示服务,积极支持消除火灾隐患。




(四)动态维护控制。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XX市家庭商店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20xx〕X)要求继续落实专项资金,在新增生产、经营、租赁自建房屋安装一体化烟雾探测器,鼓励将独居老人的住宿场所纳入安装范围。建立集成烟雾探测器维护长期机制,明确维护单位,采用定期上门服务,及时处理使用过程中的故障问题,实现设备定位、管理、及时维护,坚决消除设备损失、损坏等影响正常工作的问题,采用智能技术预防,不断提高社会防火能力水平。灭火器、应急照明灯、逃生软梯(绳)等设施应登记定位,采取清单管理、定期检查、动态监督措施,督促业主落实主要责任,及时更新损坏设施,加强消防设施设备效率;督促新场所采购相应设施。




(五)精准宣传教育。各村要动员消防网格成员、消防志愿者等力量开展“入户宣传”和“上门提示”,结合场所存在的问题,开展“一对一、零距离”的宣传教育。在重点调查整改过程中,各村应组织辖区内所有合用场所和自建房屋的应急逃生演练和教育培训。宣传教育与调查整改紧密结合,调查宣传,使群众充分了解共享场所和自建房屋的火灾风险,了解正确的逃生路径和方法,提高安全自救理念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工作标准




(1)加强组织和领导能力。高度重视生产经营租赁自建房屋消防安全综合管理“回顾”,同时推进安全生产“三抓”专项整改。确保整改结果,认真承担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




(2)完善责任制。落实地域管理责任,督促现场自查整改,安排检查验收。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




(4)严格追究责任。乡镇应急办公室将成立检查组,及时对各村的工作进行检查。隐患排查存在盲点、盲点和漏洞,问题整改不准确、不果断、不及时、不到位,工作未形成闭环的,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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