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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工作经验材料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多层次、多元化、多领域、跨区域利益冲突日益突出,单一纠纷的解决方案不能及时有效地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县重点关注党的十八届全国代表大会提出的“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调解纠纷综合机制”和中央、省、市关于完善多元化解决机制的一系列要求,制定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多元化解决机制的意见,积极整合调解资源,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探索建立第三方调解中心,进一步丰富了人民调解的内涵和延伸,建立和完善了多元化的调解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准确定位,建立健全机构
**县矛盾纠纷第三方调解中心由县综合治理办公室领导,有关部门参与指导,依法在县民政部门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实施特殊办公空间和办公资金,与县医疗调查委员会合作办公。中心设有调解、招待、等候大厅和调解员办公室。接待、等候大厅配有触摸屏和墙面显示屏,调解大厅安装视频监控,监控整个调解过程。同时,实行派驻制度,在县法院、县交警大队、攀莲派出所、北乡、南乡设立调解工作室,结合各部门、区实际派驻调解人。
中心按照“以人为本、高效便捷、多元化调解、群众满意”的宗旨,坚持“定性为民间团体,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群众不需要付费,在政策和法律框架下调解,努力构建纠纷多元化解决模式”的原则县政府还将第三方调解中心办公资金和调解人个案补贴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为第三方调解中心的工作提供采购服务,对每个成功调解案件给予100-1500元的个案补贴。
二、严格选拔条件,配备强大的团队
确保调解工作“帮助不添乱”是保证调解工作的关键。一是严格选拔条件。专职调解人应遵守规章制度,热爱调解工作,诚实、公平、体面,与群众密切接触,政策法律水平强,调解经验丰富。二是严格选择程序。通过个人自我推荐、群众选拔和组织推荐,向第三方调解中心推荐专职调解人。中心组织综合治理、法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进行实际调解考核后,根据结果确定候选人,并由中心发放聘书。三是严格的培训制度。定期邀请综合治理、法律协会、司法行政、法院等单位对专职调解人进行法律、法规和调解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调解能力。目前已按程序聘请专职调解员11人,并在网上公布。制定专职调解员管理、考核、奖惩、作息等制度。向有关部门报告考核优秀的调解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并向公众公布。同时,法律学会将其吸收为会员。一年内群众有效投诉约3次,派出所认为调解工作无效、违纪违法行为或者其他不适合调解人的,停止全职调解人资格。同时,该中心还与相关部门共同建立了84人调解咨询和调解专家数据库。由各部门、县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推荐各行业、各领域熟悉政策、精通业务、擅长解释法律原则的人员组成,为解决疑难纠纷提供咨询服务和人员保障。
三、明确职能职责,依法调解
为了更好地服务社会,保证调解效率,中心制定了相关职能职责,要求调解人依法进行调解。
(1)明确“三项责任”。一是接受纠纷。中心根据双方的口头、网上、申请和“三调解”组织委托和邀请调解的纠纷进行调解。二是积极稳定控制。积极干预可能演变成群体事件的纠纷,及时协助有关部门有效解决纠纷。第三,提出建议。定期分析判断县纠纷情况,相关情况,做好党委、政府人员助理工作。
(2)坚持调解的“六个原则”。调解人在调解纠纷时,坚持客观、公正、中立的原则;坚持法律、法规、政策的原则;坚持平等自愿的原则;尊重当事人权益的原则;免费调解的原则;接受综合治理、司法行政、法院等部门的监督指导。
(三)规范“八步程序”。一是受理矛盾纠纷:中心工作人员受理登记当事人的口头申请、申请和网上纠纷。二是确定调解人:当事人可以从大型调解网站专家数据库中了解调解人的基本情况、业绩和专业知识,随意选择调解人,或由中心工作人员指定调解人。三是核实:中心受理纠纷后,向双方了解纠纷事实和要求,向双方及相关单位收集信息。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讨论重大疑难纠纷,最终确定调解方案。第四,告知有关事项:调解人在调解前向纠纷双方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及时告知双方的权力和责任。需要技术鉴定的,应当通知当事人申请各种技术鉴定。第五,调解:调解一般在中心或中心派出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人也可以主动上门调解。第六,制定调解协议:对调解成功的纠纷,制定调解协议。调解协议应当注明双方的基本概况、纠纷简要事实、纠纷事项、责任、共识、履行方式和期限。建议双方申请司法确认有履行期限的调解协议。第七,回访纠纷:了解当事人对调解人和调解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回访有履行期限的纠纷,了解协议的执行情况。八是整理文件:中心建立统一规范的各项受理纠纷档案表。
四、完善工作机制,确保高效运行
以机制建设为“火车头”,确保工作正常运行,建立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高调解效率和能力。一是建立前端引导机制。中心通过“互联网” 建立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网站和手机APP。当事人可以通过中央大屏幕或移动应用程序从调解人专家库中选择调解人;通过阅读调解人之前调解的成功案例,提前衡量调解事件的概率结果;通过阅读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快速找到最迫切需要了解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中心QQ群、微信群与中心全职调解人互动,员工及时回答问题,并对当事人进行心理咨询和调解。二是建立联动调解机制。二是建立联动调解机制。一方面,针对疑难纠纷,中心可以立即整合专职调解人进行调解,也可以邀请相关调解人参与调解,相关调解人也可以邀请中心调解人参与调解。另一方面,中心通过入驻部门和乡镇与相关调解组织联动解决矛盾纠纷。三是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县调解办公室是第三方调解中心的主管部门,县司法局、县法院为中心业务指导部门,定期指导中心调解工作,确保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有关要求,实现公平、公平、中立。
**县建立运行冲突纠纷第三方调解中心实践,是新形势下有效解决调解不公平的有效探索,是有效解决调解不专业客观需求,是有效解决调解身份问题的最佳途径,是有效解决联动调解纠纷的有效载体,是有效解决诉讼不连接的有力途径。县矛盾纠纷解决制度进一步完善,为群众提供多样化、方便、高效的解决方案,在维护县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xx年,中心成功调解了1300多起矛盾纠纷,调解通过率96%,解决了30起积案,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大大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收益感。20xx年,全省安全建设满意度评价位居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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